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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全力为科研人员松绑

2019年02月01日 08:57:36 来源:科技金融时报 作者:

  如何破除影响科研人员进一步激发创新活力的“绊脚石”,避免这些问题影响科研人员的积极性、主动性?1月25日下午,浙江省科技厅会同省发改委、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人社厅、省审计厅、省国资委、省社科联、省社科院等相关部门组织召开专题会议,学习贯彻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印发的《关于抓好赋予科研机构和人员更大自主权有关文件贯彻落实工作的通知》精神,与省内8家高校和科研院所展开座谈,了解政策落实中的痛点、难点问题,研究部署下一步贯彻落实工作。

  “国家和省里对于赋予科研机构和人员更大自主权的决心让我感同身受。”浙江大学科研院成果知识产权部部长李寒莹表示,但目前政策在落实当中所面临的一些问题确实存在。李寒莹所处的成果知识产权部是浙大为加速成果转化而专门设立的部门,除了“专利转让时究竟该卖多少钱”这种无形资产评估的难题之外,另一个让他觉得棘手的问题就是评估当中的环节太过复杂。“评估时间太长,会直接影响到知识产权的时效,让知识产权的价值受损。”同时,李寒莹还提出了绩效薪酬总额控制过严导致对成绩突出科研人员奖励倾斜度有限、人才认定自主权有限、设备耗材采购方面灵活度不高等问题。

  浙江工业大学科研院副院长王亚军介绍,目前学校的科研成果转化的收入80%归完成人所有,这大大激发了校内科研人员的创新创业热情。在会议经费管理及政府采购要求等方面,也作出了适度的放宽。在谈到相关意见和建议时,王亚军希望省里人才评价机制能够更趋向统一,避免多个项目同时进行评审或一个人申报多个项目的情况发生。另外,他谈到在充分放权的同时,亦需要疏堵结合,例如要进一步加强对科研诚信的管控等。

  杭州电子科技大学科技学院院长马国进说,杭电近三年来修订、完善或新出台了16个涉及科研项目、科技成果、科研经费、薪酬奖励等多个方面的管理办法,来响应配套国家和浙江省出台的赋予科研机构和人员更大自主权的相关政策。他希望,科研经费在使用过程当中能够相对灵活。

  省农业科学院科研处处长蒋永清则表示,目前该院在认真学习、领会相关政策精神的基础上,建立了一系列符合自身实际的规章制度,在赋予科研机构和人员更大自主权方面取得了较好的效果。如科研人员激励政策方面,通过明确奖励比例、合理规定成本扣除、加大成果转化奖励力度等举措,进一步建立完善了科技成果转化激励机制。同时,为切实减轻科研人员的行政事务负担,提高管理服务工作效能,按照规范管理、能简则简、能减则减的原则,共下放3项、简化23项、削减5项,占此次梳理审批事项的53.5%。蒋永清说,在实际操作中还有一些地方有待完善,如横向项目界定还会产生岐义,操作程序有待进一步明确,相关监督部门、管理部门、实施部门之间的协调仍有待进一步提升。

  “国家和我省赋予科研机构和人员更大自主权相关政策的推出,使科研人员的自主权大大增加,院所和科研人员都是能够直接感受到的,也是直接受益的。”省医科院院长助理黄学忠认为,这些政策对科研院所更好地结合自身优势和发展规划,集中力量办大事有着非常积极的意义。在如何更好地赋予科研机构和人员更大自主权方面,黄学忠建议,希望对外国专家来华进行学术交流的公务接待费用能够适度“松绑”,科研人员流动中“离岗创业”的认定政策能够尽早落地,关于科研机构领导干部兼职不兼薪问题希望能得到突破。

  省财政厅相关负责人介绍,今年2月底前将牵头出台关于自然科学与社会科学研究的科学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当中很多内容涵盖了不少预算调剂及设备采购等此前大家反映的问题。

  “国家有的政策,省里配套肯定会有,就算国家没有的,省里也在竭力为广大科研工作者争取。”该负责人表示,科研单位在制定本单位相关政策管理办法的时候,可以直接按照中央的政策来执行,进一步缩短政策落地的时间。

  听取大家的意见后,省科技厅副厅长孟小军表示,赋予科研机构和人员更大自主权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聚焦聚力浙江省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也是深入开展“三服务”“两强三提高”的重要内容。孟小军说,要进一步压实责任,省科技厅、财政厅、教育厅、人社厅、国资委等省级部门要形成政策落实的责任清单,对于科研单位和科研人员反映突出的政策落实不到位的情况要形成问题清单,并及时研究制定相应的解决办法。要建立政策落实机制,开展政策落实情况的自查和督查工作,坚持约束与激励并重,按照政策落实效果给予科研单位支持。要加强政策宣传解读,推广总结一批政策落实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好案例,加大政策的覆盖面、受益面,提升科研人员的获得感。赵磊

[编辑: 李伟民]
(本文来源:科技金融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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