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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公开征集2019年科技创投基金阶段参股合作机构

2019年04月15日 11:25:53 来源:科技金融时报 作者:徐慧敏

  近日,记者从温州市科技局获悉,为引导社会资本支持温州地区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创业,温州市科技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发文,公开征集温州市科技创新创业投资基金阶段参股合作机构。据悉,合作设立的基金必须注册在温州市区内,基金的资金规模最低为人民币10000万元。

  此次征集,要求申请阶段参股的创业投资机构必须符合《温州市科技创新创业投资基金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科技创投基金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的规定,既创业投资企业实收资本(或出资额)在10000万元人民币以上,或者出资人首期出资在3000万元人民币以上,且承诺在注册后5年内总出资额达到10000万元人民币以上,所有投资者以货币形式出资;创业投资管理企业实收资本在1000万元人民币以上,募集资金来源及对象应符合《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证监会第105号令)等规定的合格投资者;至少有3名具备3年以上创业投资或基金管理工作经验的高级管理人员;3个以上对科技创新创业企业投资的成功案例(投资收益率不低于20%);有一定的项目资源储备;参股基金管理机构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从业人员在最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行为;无受过行政主管机关或司法机关处罚的不良记录;能完成政府相关监管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的登记备案,接受私募基金管理部门的监督。

  科技创投基金参股的比例最高不超过合作设立基金实收资本的30%,且不能成为第一大股东,参股期限一般不超过5年,退出清算期一般不超过2年;科技创投基金参股基金须按科技创投基金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合伙协议或基金协议等要求规范运行;科技创投基金参股的基金投资必须遵循科技创投基金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的原则;科技创投基金参股的基金原则上不得控股被投资企业。

  此外,温州市科技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将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对符合要求的机构将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尽职调查。请有意向合作的创业投资机构于2019年5月10日前将申报材料一式三份,报送至温州市科技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温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创业园A栋科技金融中心308室,高一路168号),联系人:姜炎、欧鹏,联系电话:0577-88168063,同时上报电子版(电子邮箱:wzkt@wzkj.gov.cn)。

  本报记者 徐慧敏

[编辑: 王姝]
(本文来源:科技金融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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