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7日,浙江省政府新闻办举行推进全省县域医共体基本医疗保险支付方式改革新闻发布会。省医疗保障局局长杨烨介绍,今年6月28日,省委改革委审议通过了《关于推进全省县域医共体基本医疗保险支付方式改革的意见》,将在全国率先全面启动医共体支付方式改革,浙江也成为全国首个推进住院医疗服务主要按DRGs点数法付费的省份。
杨烨表示,要通过改革实现“控基金”和“提质量”的双目标,医保基金支出年增速原则上不超过10%,到2022年,群众就医满意度不断提高,基层就诊率达到65%以上,县域就诊率达到90%以上,建成医保基金预算更加合理、分类方法更加科学、协同保障更加有力、资源配置更加有效的医保支付体系,为全国医改提供浙江样本。
《意见》的亮点之一就是重点对住院医疗服务实施DRGs点数法付费,激发医共体和医生控制医疗成本的内生动力。《意见》的主要内容是以浙江省全面建设县域医共体为契机,在全省范围内全面推行总额预算管理;对住院医疗服务,主要按DRGs点数法付费;对长期、慢性病住院医疗服务,逐步推行按床日付费;对门诊医疗服务,探索结合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实行按人头付费。
与现行按项目付费的结算办法不同,DRGs点数法是按照疾病种类、严重程度、治疗手段等把疾病分组,设定每组的点数,医院每收治一个病人就能得到相应点数,年底医保部门根据各家医院得到的总点数乘以点值,计算得出每家医院实际应得费用,就相当于“医保定工分、医院挣工分”。
此次改革的核心就是放权,把医保部门的精力集中到管预算、管评价、管监督上,减少对医共体内部事务的干预,支持他们通过内部资源分配调整促进整体效益提升,调动医共体自主管理的积极性,激发医共体改革活力。本报记者张巧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