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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报常规产品不合规 隐瞒创新属性遭处罚

2020年03月25日 15:05:16 来源:证券时报 作者:方丽 陆慧婧

  证券时报记者 方丽 陆慧婧

  2019年10月份开始,主动权益、被动权益、混合、债券等四类常规产品实施分类注册制。同时,监管更注重“事中事后”核查,对故意隐瞒创新属性等问题,采取严格追责措施。

  记者了解到,分类注册制刚实施6个月,就有基金管理人因申报材料合规审查不严、隐瞒产品创新属性等问题被通报。

  上报产品

  隐瞒创新属性被通报

  3月20日,证监会机构部下发《落实机构主体责任,强化产品合法合规内部审查》,通报了公募基金产品申报中的不合规现象。

  通报称,2019年10月,证监会建立公募基金产品分类注册机制。从实施情况看,大部分基金管理人合规意识较强,产品申报材料质量良好。但也有个别基金管理人存在申报材料合规性审查不严、隐瞒产品创新属性等问题。证监局对产品申报中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了处理。

  通报中指出,某基金管理人在某债券型基金的注册申请材料中,将不属于公募基金法定的投资证券品种纳入投资范围,但在产品核心要素表“是否存在创新属性”一栏中未作明确标注,涉嫌隐瞒创新属性。经核查,该基金管理人在注册申报材料中增加产品创新要素但未如实标注,隐瞒产品重要信息,违反了《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第八条的相关规定。

  相关证监局依法对该公司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对产品部门负责人、分管副总经理、督察长等相关责任人员分别采取出具警示函、监管谈话等行政监管措施。

  去年10月份开始,监管层开展公募基金产品注册机制改革优化工作,合规风控满足总体监管要求、单类产品中长期业绩较为突出的基金管理人可适用快速注册机制,产品注册期限大幅缩短。常规产品包括主动权益类、被动权益类、混合类、债券类等四种,不包括含有创新属性、需宏观审慎管理的基金产品。

  据一位基金公司人士介绍,实施分类注册制推出之前,公募基金产品审批是直接审核产品合同。分类注册制推出之后,基金公司需要填写核心要素表,内容包括基金投资范围、投资标的、公司基本情况、旗下类似产品、拟任基金经理情况、该产品是否涉及创新等。

  “审核人员现在会先根据基金公司填写的核心要素表进行产品注册。一般基金公司上报的常规产品在‘是否涉及创新’这一栏都会填‘无’。通报的问题或许是该基金公司疏忽大意所致。”上述基金公司人士说。

  强调三大监管要求

  多位基金业内人士表示,分类注册机制进一步提升了注册审查效率,也对基金管理人提出了更高要求。

  针对注册制实施情况,监管通报提出了三项要求。

  一、强化内部控制,建立健全合法合规审查机制。严格对照《基金法》确定的基本原则、基本要求和一系列配套规则的具体规定,建立覆盖产品设计研发、募集运营全流程的合法合规审查机制,明确内部职责分工以及监督、问责、风险处置机制,确保基金管理人归位尽责。

  业内人士认为,这一监管要求进一步强调合法合规的审查机制,确保基金管理人归位尽责。

  二、完善质量控制机制,严把申报材料质量关。基金管理人应建立基金产品申报质量控制制度和流程,加强产品设计,完善内部论证,切实履行诚实信用、谨慎勤勉义务,如实标注创新要素,确保注册申请材料真实、准确、完整,不得存在差错、遗漏、误导性陈述、隐瞒产品创新属性等问题。

  三、科学理性申报,不断提升主动管理能力。基金管理人应紧紧围绕服务实体经济和大众财富管理科学设计基金产品,始终坚持专业投资、长期投资、价值投资理念,合理布局产品线,切实提高产品生命力,杜绝盲目、跟风申报产品。持续提高诚信合规风控水平及投研能力,着力提升产品中长期业绩,推动行业高质量发展。

  有基金公司人士表示,过去产品创新存在跟风申报现象,结果造成了不少迷你基金、清盘基金。注册制更强调科学理性申报新产品,避免盲目跟风。

  《通报》指出,下一步,证券基金机构监管部将持续加强基金注册申请材料抽查审查。一旦发现重大差错、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重大遗漏等问题,将依法严肃处理。

[编辑: 王姝]
(本文来源:证券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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