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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响巨大 18万亿资金信托将迎新规

2020年05月18日 18:05:06 来源:中国基金报 作者:李迪

  近日,中国银保监会就《信托公司资金信托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新规”)公开征求意见。

  作为信托机构的核心业务,资金信托一直是信托机构的重要盈利来源。截至2019年末,全国68家信托公司管理的信托资产合计21.6万亿元,其中,资金信托资产合计17.94万亿元,占比超过80%。

  本次资金信托新规对限制非标、私募定位等方面进行了明确规范,不仅将对资金信托业务将产生深远影响,也有望加快信托公司的转型步伐。

  对于信托公司的非标业务,新规通过限制投资非标债权资产、限制非标债权集中度、限制期限错配、限制非标债权资产类型这四方面的条款进行了限制。

  北京一信托公司内部人士对记者称,新规对信托公司非标业务的限制十分严格,留给信托公司的“清非标”时间不是很充裕了,许多非标余额占比较大的信托公司也紧张了起来。

  上述人士认为,标品信托和资产证券化业务或将成为重点转型方向,“家族信托、慈善信托等业务虽然是长期发展方向,但是短期内想成为信托公司的主要盈利点还比较困难。”

  中航信托财富管理总部总经理孟昊桀认为,信托公司将以委托人资产配置需求为出发点,布局更多样化的标品信托,这对于目前已经布局标品信托的信托公司来说更加利好。

  在投资者适当性管理方面,征求意见稿坚持私募原则,规定资金信托仅能面向合格投资者以非公开方式募集,且投资者人数不得超过200人。在新办法下,2019年初曾受行业热议的“公募信托”或将不可行。

  孟昊桀认为,该征求意见稿进一步强化了适当性管理要求,并与资管新规、九民纪要保持高度一致;在销售渠道方面,赋予了各信托公司电子渠道(官方APP)一个明确的身份,但也排除了通过非自营场所、第三方电子渠道导流等擦边球的方式。

  北京炜衡(天津)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裴跃对记者表示,新规在加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上与九民纪要“卖者尽责,买者自负”的原则一脉相承,规定信托机构在资金信托推介、销售及受益权转让环节,都要履行合格投资者确定程序,评估每位个人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等级。

  裴跃还提示,发生纠纷时,卖方将对是否履行了适当性义务承担举证责任,建议信托公司根据新规及时调整风险评估及相应管理制度,切实履行适当性义务及告知说明义务。

  此外,新规中的部分条款还被行业视为直接的“利好”。首先,新规对资金信托、服务信托、慈善信托的边界进行了明确。同时,在新规下,QFII、RQFII等机构可自动被视为资金信托产品的合格投资者,单一资金信托不再强制托管,事前报告制度也获得了一定程度的放松。

  对于新规的过渡期安排,银保监会有关负责人在答记者问时提到,新规过渡期要求与资管新规关于过渡期的规定一致,银保监会对过渡期具体安排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对于整改压力较大的机构,上述负责人表示由相关机构提出申请和承诺,经监管部门同意后采取适当安排,妥善处理,维护资金信托业务持续健康发展。

(李迪)

[编辑: 王航飞]
(本文来源:中国基金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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