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30日起,浙江将在全省范围内全面推行工程保函缴纳保证金制度,预计到今年年底,算上乘数效应,浙江全省仅在房建市政领域就可释放现金上千亿元。这是记者从昨日召开的浙江省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新闻发布会(第50场)上了解到的。
将于6月30日起实施的浙江省《关于在全省工程建设领域改革保证金制度的通知》明确,浙江将加快推行工程保函替代保证金,以解决现金方式缴纳比例偏高的问题。
《通知》明确,6月30日后招标的所有政府投资项目,其以现金形式缴纳的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工程质量保证金全部推行工程保函,同时鼓励其他投资项目大力提高工程保函覆盖率,要求到今年年底达到80%以上。从6月30日起,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全面推行以工程保函方式缴纳。已经以现金缴纳的上述保证金可用工程保函替换。
《通知》明确,对于建筑业企业以工程保函方式缴纳的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工程质量保证金、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任何单位和部门不得排斥、限制或拒绝。招标人在招标文件和工程合同中排斥工程保函缴纳保证金的,视为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协议,行业主管部门和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应当依法查处。
据了解,工程保函包括银行保函、保险机构保险保证保单和融资担保公司保函。
浙江银保监局副局长周立新表示,工程建设领域改革保证金制度的实施,释放了企业的沉淀资金占用,提高了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流动性,同时,也相应地减轻了企业融资负担,有利于激发建筑市场主体活力。
周立新介绍,去年以来,浙江银保监局辖内有22家财险公司参与这项改革,都开发了浙江专属的险种,至今年4月份,全省(不包括宁波市)用保险机制累计释放各类保证金2012亿元,为企业减负70亿元,其中工程建设领域250亿元,减负金额6亿元。
浙江是建筑业大省,建筑业是传统支柱产业,也是优势产业,全省共有15000多家建筑业企业,从业人员620万人,占全国建筑业从业人员11.4%。根据相关规定,建筑业中存在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工程质量保证金、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等四类保证金。据统计,2019年度全省房建市政工程(企业)缴纳以上四类保证金就高达565.9亿元,其中以现金形式缴纳保证金440.1亿元,占比为78%,挤占了企业大量流动现金。
本报记者 林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