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浙江发布《浙江省公共数据开放与安全管理暂行办法》,作为省域公共数据开放办法,将推动我省公共数据开发利用迈上一个新台阶。
公共数据,是指各行政机关以及具有公共管理和服务职能的事业单位,在依法履行职责过程中获得的各类数据资源。据了解,这类数据占全社会信息资源的近八成。
在浙江,大数据不断赋能经济发展、社会治理,人们在日常生活中已有许多不错的体验。但在现实中,公共数据开发利用与公众的期待还有较大距离,其中比较突出的是公共数据的开放问题。由于存在信息保密等客观原因,以及部门利益保护等因素,公共数据开放遇到了不少“拦路虎”,一些部门的公共数据“犹抱琵琶半遮面”。这次通过地方立法,明确了哪些数据可以开放、哪些不可以开放,划清了边界,将倒逼相关问题的快速解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