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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正式建立金融纠纷繁简分流改革合作机制

2020年07月02日 08:58:40 来源:科技金融时报 作者:赵琦

  7月1日,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中国人民银行杭州中心支行、杭州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等四家机构联合召开“建立金融纠纷繁简分流改革合作机制”新闻发布会,杭州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在杭金融机构代表应邀参加。

  2019年12月28日,全国人大常委会授权最高人民法院在北京、上海、广州、杭州等20个城市的中级、基层人民法院和部分专门人民法院,开展为期两年的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试点工作。这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改革部署,是人民法院服务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举措,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推动司法体制改革实践发展的必然要求。杭州法院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授权决定和最高院、省高院部署要求,全面推进和完善司法确认、小额诉讼、简易程序、独任审判和电子诉讼等相配套的多层次诉讼制度体系,努力提高司法程序效能、优化司法资源配置、全面促进司法公正,为深化民事诉讼制度改革贡献“杭州智慧”。

  近年来,杭州正全力打造长三角南翼的金融中心,形成了金融产业支持、金融资源整合、金融要素集聚的金融发展态势。伴随着金融产业的高速发展,金融纠纷也不断增加,2017—2019年,杭州两级法院共受理金融纠纷75515件,其中2018年的增幅超50%。(2017年杭州地区两级法院共受理金融纠纷21103件,2018年金融纠纷收案量增长至30581,涨幅超50%;2019年受理金融纠纷23831件)为了高效、稳妥处置金融纠纷,经过充分调研协商,杭州中院联合人行杭州中心支行、省银保监局、杭州市金融办共同出台了《建立金融纠纷繁简分流改革合作机制的意见》。

  金融纠纷繁简分流改革合作机制包括金融纠纷多元化解机制、金融风险提示预警机制和信息互通共享机制等,在推动金融纠纷在线多元化解、小额诉讼程序和电子诉讼的适用、以及送达地址告知承诺等方面进行深入合作,杭州两级法院将坚持积极稳妥、规范有序推进,不断提升合作机制的整体协同性,逐步实现涉金融纠纷案件繁简分流、轻重分离、快慢分道。

  发布会开始前,四家单位共同签署《合作备忘录》,这标志着杭州市金融纠纷繁简分流合作机制的正式建立。签约各方达成共识:今后各合作单位将在充分发挥各自职能作用的同时,加强合作,落实《关于建立金融纠纷繁简分流改革合作机制的意见》的内容,拓宽合作范围,切实推进合作机制的建设;严格遵循依法公正、调解自愿、高效便民原则,建立并强化多元解纷体系,各方形成合力,共建诚信社会,共担社会责任,共同参与营商环境的优化治理。

  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许米通报备忘录及合作机制意见的相关内容,她表示,金融服务合同诸如借贷、理财、保险等已经深入到人民群众生活的方方面面,金融纠纷在现阶段呈现出数量上升、金额高低及纠纷繁简程度出现两极分化加剧的趋势,如何在保障金融服务合同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基础上,多元、高效、快捷地化解金融纠纷,是当前摆在我们法院及金融管理主管机构面前亟需解决的问题。今天四家单位所签署的《备忘录》,就是在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试点工作内容及要求的基础上,在新形势下进一步发挥各自职能作用的前提下,就建立金融纠纷繁简分流改革合作机制所达成的框架性意见。其目的就是为了加强合作,拓宽合作范围,切实推进合作机制的建设。在严格遵循依法公正、调解自愿、高效便民的原则内,建立并强化多元解纷体系,形成合力,共建诚信社会,共担社会责任,共同参与营商环境的优化治理。

  杭州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杭州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主任冯伟表示,开展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试点工作,不仅是金融诉讼领域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具体体现,也是打好打赢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攻坚战的有力举措,更是助推我市奋力展现“重要窗口”“头雁风采”的有形抓手。将从三个方面精准定位,努力把试点工作做到位、做出成效:全力配合在杭金融监管部门,鼓励、引导在杭金融机构切实扛起主体责任;发挥好行业协会引领作用,在处理金融纠纷时做到程序优化、高效便捷;围绕我市建设国际一流营商环境目标,以“提高司法程序效能、优化司法资源配置、全面促进司法公正”为导向,不断助推司法环境更趋优化。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副局长周立新表示,当前疫情影响下的经济金融形势复杂,金融业应当勇于担当起自身使命,积极思考如何发挥行业优势,为经济社会的发展稳定、国家治理能力的提升贡献一份力量。珍惜杭州被选为繁简分流改革试点地区的机会,积极参与到这项与行业发展息息相关的治理能力提升改革任务当中,共同推动金融法治体系的完善。希望各机构、协会多做一些组织推动,抓紧完善相关制度流程,改进金融纠纷解决方式,更好地参与到改革工作中去。

  中国人民银行杭州中心支行党委书记、行长殷兴山表示,在涉金融纠纷领域推进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工作,对于有效降低当事人的诉讼成本,进一步畅通金融消费者权利救济渠道,满足人民群众多元、高效、便捷的金融纠纷解决需求,在更高水平上实现司法公正与诉讼效率的有机统一具有重要意义。希望各金融机构切实履行金融纠纷处理第一责任人的主体责任,立足化解纠纷,源头设计修订格式合同条款和争议解决条款,采用多元化的纠纷解决方式,在保障金融消费者的合理诉求的同时,有效降低纠纷化解成本,减少金融纠纷解决对司法诉讼的过度依赖。

  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斯金锦表示,金融纠纷的妥善高效化解是金融市场健康发展的重要基础,全面推进金融纠纷繁简分流合作机制建设更是营造良好营商环境的重要内容,也是坚持和创新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的重要体现,是增强金融市场主体信心、保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的重要举措。

  对下一步的合作,斯院长建议各方:在金融纠纷的化解上加强协作,优先通过在线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平台调解涉金融纠纷;在金融风险的防范上加强联动,探索建立风险信息采集、评估分析、预警处置机制,防范化解区域金融风险;在信息的运用上加强共享,定期召开联席会议,互通金融运行、企业风险、涉案情况等信息。

      记者 赵琦

[编辑: 陈嘉宜]
(本文来源:科技金融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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