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记者从省应急管理厅获悉,浙江省安委会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危化品生产、储存、运输、使用和废弃处置等全生命周期安全重点整治。本此整治聚焦企业“低小散弱、本质安全水平不高、从业人员素质偏低、安全风险管控能力欠缺”等根源性问题,紧盯危化品全生命周期安全中最关键问题和最薄弱环节;突出涉及硝酸铵、硝基胍、氯酸铵、高浓度过氧化物等爆炸危险性化学品危化品的企业。通过重点整治,全面消除危化品全生命周期中易导致群死群伤和较大以上事故的重大隐患,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此次整治工作包括开展危化品生产环节专项检查整治、开展危化品储存环节专项检查整治、开展危化品运输环节专项检查整治、开展危化品及燃气使用环节专项检查整治、开展危险废物处置环节专项检查整治、开展事故整改措施落实情况“回头看”六项重点任务。
在危化品生产环节专项检查整治方面,将开展企业发证条件“回头看”、推进生产装置自动化改造、实施涉爆装置内人员密集场所搬迁改造、推进城镇人口密集区危化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四项工作。在开展危化品储存环节专项检查整治方面,将开展涉硝酸铵、硝基胍、氯酸铵等爆炸危险性化学品企业专项整治、开展危化品企业、燃气储配站、物流企业、港口、库(堆)场、码头等危化品储存场所专项整治、加强危化品重大危险源管控三项工作。
在开展危化品运输环节专项检查整治方面,将开展推进运输企业安全整顿、推进运输车辆安全整顿、推进从业人员智能管控、推进运输秩序规范、严格充装和卸载环节管控五项工作。在开展危化品及燃气使用环节专项检查整治方面,将开展深化一般使用单位安全整治、深化重点使用企业安全整治、开展燃气设施排查整治三项工作。在开展危险废物处置环节专项检查整治方面,将开展危险废物排查整治、完善危险废物管理机制、加快危险废物处置能力建设三项工作。
据了解,此次整治工作将于2020年8月至9月底集中检查,10月至11月整治攻坚,12月完善提升。集中检查阶段将建立隐患清单、整改清单和违法清单、处罚清单“四张清单”;整治攻坚阶段将对前期集中检查发现的问题隐患整改情况进行“回头看”,确保重大风险排查管控到位、重大隐患整改到位、违法违规行为惩处到位;完善提升阶段将在前期集中检查和整治提升的基础上,总结经验做法,形成长效机制。并聘请国家级专业机构,同步组织开展全生命周期安全重点整治工作情况评估。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按照项目化管理、专班化运作的要求,确保各项工作落实落地。要落实监管责任,按照“属地管理”“谁审批、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等要求,压紧压实属地管理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
除此之外,还将加快培育一批技术服务龙头企业,推动第三方安全服务从危化品许可企业向危化品全生命周期相关企业延伸。大力推进安责险工作,强化“保险+服务”机制运行,扩大企业安全检查服务覆盖面。积极推进企业百万员工大培训,实施危化品运输驾驶员职业化试点,推动危化品领域从业人员培训教育全覆盖。加快制定危化品领域红黑名单认定标准,完善信用监管体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重大隐患举报奖励制度,鼓励企业职工及家属、社会群众举报重大事故隐患和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强化社会共治合力。
通讯员 楼卿磊 记者 付曦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