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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专家共探未成年人保护

应依法禁止传播虐待伴侣动物暴力信息
2020年09月15日 13:59:04 来源:科技金融时报 作者:付曦地

  为助力未成年人保护,提升我国法治水平,日前,由浙江理工大学法政学院动物法研究所、浙江省法学会社会法学研究会、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治发展与司法改革研究中心等单位联合主办的“对动物实施的暴力是否是禁止传播的暴力”专题研讨会正式举行。

  上海市预防青少年犯罪研究会郗培植副秘书长指出,未成年人身心发育还未成熟,易受到不良信息侵害造成自身心理恐慌。除此之外,还易受到网络暴力信息引导,成为实施暴力犯罪或者实施违法行为中的加害人。事实上,网络平台中如若出现虐待伴侣动物的暴力行为将会对未成年人其造成不可预估的心理伤害,更有甚者还可能会成为暴力行为模仿者。

  上海市法治研究会副秘书长,上海市光大律师事务所陈洁律师提出,根据刑法第287条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和音像制品管理条例禁止以虐待动物等方式进行表演的规定,虐待动物视频是违禁品。“对动物实施暴力相关信息在网络上传播将会在很大程度上对未成年人产生严重心理阴影甚至是其失去对生命的敬畏。”辽宁省人大代表,辽宁和昌律师事务所王岚主任在研讨会中表示,对动物实施的暴力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存在法律禁止传播的必要性,应当属于禁止传播的“暴力”范畴。

  目前我国对于“暴力”概念的理解仅为对人实施暴力,对动物实施的暴力还尚未引起足够重视。与会专家一致认为,青少年如若暴露在虐待动物的视频、图片、信息乃至现实场景之前,对其尚未成熟的心智、认知、情感和价值观必将产生有害影响,是法律所禁止之“暴力”的应有之义,对此应进一步完善司法解释明确其为违法行为。专家们建议,对于传播虐待伴侣动物网络信息的行为相关监督部门更应施以重拳,进一步保障未成年人身心健康,树立尊重生命、拒绝暴力的道德法律理念。

  记者 付曦地

[编辑: 陈嘉宜]
(本文来源:科技金融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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