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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首笔农业“标准地”抵押贷款落地安吉

2021年01月12日 10:10:15 来源:科技金融时报 作者:赵琦

  日前,湖州安吉盈元家庭农场负责人朱仁元拿到了安吉农商银行发放的全国首笔农业“标准地”抵押款。这笔以农业“标准地”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为担保物向银行获得的16万元融资信贷,也意味着当地农业“标准地”改革的融资信贷这一最后环节被打通。当天,安吉农商银行为安吉县农业“标准地”抵押综合授信5亿元。

  农业“标准地”是湖州市在“三农”领域推进农业经营性项目落地的一项创新性改革。去年6月,从事电子商务、茶叶经营、休闲住宿、观光体验等现代一体化经营项目的盈元农场以33.6万元竞拍获得,安吉县递铺街道鲁家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在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挂牌出让的693平方米农村集体土地的38年使用权,成为浙江首例农业经营性项目“标准地”成功挂牌出让。

  “现实中的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很难取得建设用地指标,用于经营农家乐、农事体验、民宿等新业态。”湖州市农业农村局副局长陈金侃介绍,2019年8月,湖州市出台了保障农业产业融合项目建设“标准地”的指导意见,拿出200亩用地指标用于农业经营性项目“标准地”,各区县政府按照1∶1配套保障,作为农业特色优势产业为基础的休闲农业、农业科技服务、农产品营销服务等一二三产融合发展项目建设用地。

  根据新修订的《土地管理法》规定,农业“标准地”可以同权同价、同等抵押,然而针对农业“标准地”的抵押贷款业务一直以来仍是空白。盈元农场的负责人朱仁元说,虽然自己在安吉农商银行已经获得270万元贷款,然而能不能用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性质的农业“标准地”,向银行争取更多贷款用于“三产融合发展”经营,心里着实没底。

  在前期组织业务团队实地调研,多次咨询相关农业领域的专家学者和法律顾问基础上,安吉农商银行组织业务团队实地调研,研究项目最优贷款形式,最终果断拍板“金融支持农业‘标准地’改革必须迈出第一步”。

  据介绍,当地经认定的县级以上示范性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重点农业龙头企业或农业“大好高”项目业主,作为农业“标准地”的受让方,只要把资金用于发展农业特色优势产业为基础的休闲农业、农业科技服务、农产品营销服务等一二三产融合发展项目,都可向安吉农商银行申请贷款。

  不仅如此,安吉农商银行还与安吉县农业农村局签订合作协议,为安吉县全体农业“标准地”项目投资主体整体授信5亿元,承诺信贷资金优先支持“标准地”项目投资主体并提供绿色通道。

  当地广大农业“标准地”项目投资主体可以使用农业“标准地”使用权、在建工程、建筑物等分批次开展抵押贷款业务,有力推动了农业高质高效、乡村宜居宜业、农民富裕富足。

  本报记者 赵琦 通讯员 陈达

[编辑: 陈嘉宜]
(本文来源:科技金融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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