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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浙江设区市国家高新区全覆盖

创新驱动发展示范区高质量发展先行区新发展格局支撑平台
2021年07月09日 19:05:53 来源:科技金融时报 作者:本报记者 甘玲

  近日,浙江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园区)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聚焦高质量、竞争力、现代化,要将高新区打造成为创新驱动发展示范区、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和新发展格局支撑平台。

  根据《实施意见》,到2025年,高新区R&D经费支出占GDP比重达到8%左右;高新区亩均税收达到42万元/亩左右,规上工业增加值、高新技术企业数占全省比重均超过50%;绿色发展水平走在全省前列;实现设区市国家高新区全覆盖、工业强县省级高新区全覆盖,杭州、宁波国家高新区进入全国前10并争创世界一流高科技园区。

  到2035年,高新区创新驱动发展和高质量发展走在全国前列,成为科技和产业创新的中坚力量、高水平创新型省份和全球先进制造业基地的重要支撑。

  为实现上述目标,《实施意见》从着力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全面激发企业创新活力、培育壮大现代产业集群、全面深化开放协同创新、提高资源要素配置效能等5个方面提出了16条重点举措。

  具体来看,包括建设高水平科创平台,主动布局一批国家和省级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等科技创新载体;引导高端人才集聚发展,打造人才管理改革试验区,给予最长期限达5年的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等政策;加强关键核心技术攻关,锻造一批“杀手锏”技术成果;完善技术创新服务体系,建设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中试熟化基地等,打造科技服务业高地。

  在激发企业创新活力方面,强化企业技术创新主体地位,鼓励市县建立企业研发准备金制度,引导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建立科技企业梯度培育机制,引进培育隐形冠军、单项冠军和“链主型”企业,打造“头部企业+中小微企业+服务环境”创新生态圈;完善中小企业孵化育成体系,实现省级以上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全覆盖。

  《实施意见》提出,做大做强特色主导产业,着力打造标志性产业链,深化“亩均论英雄”改革和“链长制”,培育先进制造业集群和“新星”产业群,支持打造“未来工厂”;优化产业创新空间布局,坚持“三生融合”,打造韧性智慧园区;扩大高新技术产业投资,构建多元化应用场景,创建未来产业先导区。

  在全面深化开放协同创新上,加快融入全球创新体系,支持建设海外创新中心、设立或并购海外研发机构等;促进区域协同创新发展,深度融入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强化辐射带动作用,探索一区多园、异地孵化、飞地经济、伙伴园区等方式,打造创新共同体,深化区域经济和科技一体化发展。

  此外,《实施意见》还就推进体制机制改革、强化土地资源配置、加大金融支持力度、构建绿色生态发展体系等内容提出了具体措施。比如建立授权事项清单制度,依法下放或委托省、市级经济管理权限;单独给予限额推荐省级科技计划、载体(基地)、人才等项目的支持;推进全域空间治理,全面实行“标准地”制度供地等。《实施意见》提出,对年度综合评估符合条件的高新区,给予每家2000万元以上的省级科技专项经费组合支持。

  据了解,目前,浙江省已建成省级以上高新区50家,其中国家高新区8家、省级高新区11家、省级创建高新区31家。2020年,全省高新区实现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5251亿元、规上工业增加值6778亿元。

  总体上,全省高新区以2%的土地,培育了全省近一半高新技术企业和一半以上的上市企业,贡献了超过1/2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2/5规上工业增加值和近1/5出口额,已经成为浙江省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主平台、创新资源集聚的核心区和创新创业的主阵地。

[编辑: 江英华]
(本文来源:科技金融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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