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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确四大要求 证监会严格监管重要货币基金

2022年01月17日 17:09:20 来源:中国基金报 作者:李树超

  为了完善重要货币市场基金的监管,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合法权益,1月14日,中国证监会研究起草了《重要货币市场基金监管暂行规定(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暂行规定》),对规模大于2000亿或投资者数量大于5000万个的“重要货币市场基金”,明确附加监管要求,明确风控机制,加强未雨绸缪,提高运作稳健性。

  据中国基金报记者统计,满足上述要求的“重要货币市场基金”只有天弘余额宝、易方达易理财两只产品,上述产品分别在阿里旗下蚂蚁财富、腾讯旗下理财通平台销售,借助互联网平台的海量客户,两只产品规模都在去年三季度末分别超过7600亿元、2400亿元,有望纳入“重要货币市场基金”。

  近年来,我国公募基金行业快速发展,整体规模超25万亿元,其中,货币市场基金规模9.4万亿元,投资者数量突破5亿。

  作为一类成熟的现金管理类产品,货币市场基金是境内外市场公募基金的重要品种之一,投资门槛最低,具有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投资成本低等特点。货币市场基金积极践行普惠金融,服务广大投资者财富管理。鉴于个别货币市场基金规模较大或投资者数量较多,为进一步提升基金管理人抗风险能力,增强产品韧性,确保投资者投资的安全性和流动性,证监会研究起草了上述《暂行规定》。

  《暂行规定》对重要货币市场基金提出更为严格审慎的监管要求:一是明确了重要货币市场基金的定义。重要货币市场基金是指因基金资产规模较大或投资者人数较多、与其他金融机构或金融产品关联性较强,如发生重大风险,可能对资本市场和金融体系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货币市场基金。

  二是明确重要货币市场基金的评估范围、标准和程序。明确单一基金满足净资产规模大于2000亿元或投资者数量大于5000万个等条件的,应纳入参评范围,其中同一基金管理人管理并在同一销售机构销售的不同货币市场基金应予合并计算。证监会将对参评产品予以评估、确定最终名单并予以公示,评估标准主要包括规模、关联度、可替代性和复杂性四方面指标。对于规模和投资者数量已连续3个月不符合上述条件的产品,证监会可将其移出重要货币市场基金名单。

  三是明确重要货币市场基金的附加监管要求。《暂行规定》从经营投资理念、风险管理、人员及系统配置、投资比例、交易行为、规模控制、申赎管理、销售行为、风险准备金计提等方面,对重要货币市场基金的基金管理人、托管人和销售机构提出相较常规基金更为严格审慎的要求。

  四是明确重要货币市场基金的风险防控和监督管理机制。一是要求基金管理人及相关市场主体应当共同制定合理有效的风险应对预案,提前对风险处置事项做出安排。二是规定重大风险情形下的风险处置小组机制,以及基金管理人等市场主体风险处置责任及要求。三是规定不同情形下基金管理人自有资金、风险准备金、主要股东等处置资金来源。

  天弘基金相关人士表示,相关监管措施的出台强化了主体的职责,明确了处置机制,给予市场机构重要的指引,使管理人及相关主体在巨大的市场诱惑下会衡量相关成本,不至于盲目冒进,相关规定对市场的平稳运行和产品的健康发展具有重要的指引作用,对维护金融稳定具有重要意义。“实际上,在证监会的领导和指导下,天弘基金自2017年便开始以比普通货币基金更加严格的风控标准来管理相关货币基金。”

  据记者统计,截至2021年三季末,满足规模大于2000亿或投资者数量大于5000万个的“重要货币市场基金”只有天弘余额宝、易方达易理财两只产品,此外,华宝现金添益、博时合惠等8只产品规模超过1500亿元。

  多位业内人士表示,新规有利于推动重要货币市场基金的高质量发展,更好践行普惠金融,服务广大投资者财富管理;同时,新规注重宏观审慎与微观监管相结合,有助于弥补监管空白,完善监管框架。在公募基金行业“稳字当头、稳中求进”的大环境下,将更加有利于统筹发展和防风险的平衡。

  北京一位基金业内人士表示,一方面,《暂行规定》要求管理人建立更为长期、审慎的经营投资理念,设置更为严格的风控指标,将有利于提升基金管理人的抗风险能力,增强产品韧性,确保投资者投资重要货币市场基金的安全性和流动性;另一方面,新规还有利于鼓励头部基金管理人、头部基金产品做大做强,支持基金公司夯实投研专业能力,提高综合财富管理服务能力,推动重要货币市场基金和公募基金行业高质量发展。

  天弘基金认为,伴随着利率市场化和第三方支付的快速发展,货币基金规模出现爆发式增长,也出现了单只基金规模巨大的货币基金,货币基金不论是从品类的角度还是从单只产品的角度,都已经成为具有较大影响力的市场参与主体。此次出台《暂行规定》,有利于进一步提升产品的抗风险能力,减少单只或单品类产品可能对市场形成的冲击,对保护投资者利益也具有重要的意义。

  从监管背景看,2018年以来,一行两会就陆续出台《关于完善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监管的指导意见》、《系统重要性银行评估办法》、《系统重要性银行附加监管规定(试行)》等监管规则。现有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监管规则是从机构角度出发,而本次《重要货币市场基金监管暂行规定》是从资管产品角度,是对前述规则的有益补充。

  从基金行业发展看,近年来基金行业在大发展中更加注重“稳字当头、稳中求进”,在发展中注重统筹发展和防风险的平衡。易会满主席多次讲话强调“更加突出抓规范、防风险和促创新的统筹平衡”,“努力走在市场曲线前面”,研究措施对重要货币市场基金加以合理约束,强化风险管控,有利于提升监管前瞻性,提高行业发展韧性。同时,《暂行规定》对投资运作指标做出更为严格审慎的规定,压实机构主体责任,也前瞻性地做好了风险防控安排。

[编辑: 王航飞]
(本文来源:中国基金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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