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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深入宣贯新《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

2022年01月24日 14:40:07 来源:科技金融时报 作者:陈红梅

  《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于2022年3月1日起施行。为更好地发挥市场监管登记职责,绍兴市政务服务办市场监管窗口线上线下多种形式开展新《条例》宣贯工作。

  一、高度重视,提前学习。早在《条例》征求意见阶段,市场监管窗口就组织全市登记系统展开学习讨论,结合基层实际提出建设性的修改意见和建议,供中央顶层出台《条例》决策参考。同时以考促学,在2021年度全市登记注册业务知识比武考试中,将《条例》纳入必考范围,全面激发大家的学习积极性和主动性,营造“比学赶超”的良好氛围。

  二、精心组织,广泛宣传。结合本地实际,创新宣传形式。充分利用报纸、媒体、微信公众号、审批窗口、政府网站等多种渠道,向社会公众特别是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等广泛宣传《条例》新政策、新举措,新要求,宣讲《条例》全文、亮点及权威解读等内容,让更多的创业者对《条例》有个全面的了解。

  三、强化培训,提升能力。组织参加国家市场监管总局1月10日-15日举办的《条例》培训班。根据疫情防控要求,本次培训采取了“主会场+分会场视频会议”的形式召开,全市一线登记人员在各市、区(县)分会场认真聆听总局领导和法律专家的讲课。通过此次培训,一线登记人员对《条例》制定过程、立法背景、实施意义、立法思路、立法原则,登记规范、登记事项、登记程序、监督管理、信息化保障等制度有了深入的了解和研究,为贯彻落实和准确运用《条例》工作打下了坚实基础,更好服务市场主体发展。

  陈红梅

[编辑: 陈嘉宜]
(本文来源:科技金融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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