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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邮政管理局提示:不得委托无快递业务许可资质的企业经营快递业务

2022年02月18日 15:42:41 来源:新华网 作者:

  2月17日,河南省邮政管理局发布市场监管提示:国家倡导经营主体进行公平市场竞争,但要给资本设置“红绿灯”,不能越过三条红线:一是快递经营需要前置许可,不能违反快递行业的法律法规制度;二是保护用户信息安全,不能违反信息安全的规定;三是保障一线快递人员合法权益,不能扰乱经营秩序,破坏末端稳定。


  请各市局密切关注辖区相关情况,对发现的违法违规情况要及时查处并及时报告省局。请各寄递企业严格依法经营,在加盟合作、业务委托等过程中务必进行合法性审查,不得委托无快递业务许可资质的企业经营快递业务。

  据记者了解,此前,福建省厦门市邮政管理局在其官网曾发布类似声明:经营快递业务应取得快递业务经营许可,本市企业和个人在加盟合作、业务委托等过程中应加强经营资质审查,不得未经许可经营快递业务,也不得委托未取得快递业务经营许可的企业经营快递业务。

  据悉,河南省邮政管理局已对该涉嫌无资质从事快递业务的企业提出严正告诫。根据《快递暂行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经营快递业务,应当依法取得快递业务经营许可。邮政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三条规定的条件和程序核定经营许可的业务范围和地域范围,向社会公布取得快递业务经营许可的企业名单,并及时更新。

  

[编辑: 王航飞]
(本文来源: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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