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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学习贯彻《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

2022年02月23日 10:20:56 来源:科技金融时报 作者:陈红梅

  《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将于2022年3月1日正式施行,这是我国第一部整合了所有市场主体登记规范、管理规则的行政法规。绍兴市政务服务办市场监管窗口认真学习贯彻《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条例针对登记注册的程序和标准不统一、办照容易办证难、注销流程烦琐等企业和群众办事创业的难点堵点,着眼市场主体的全生命周期,降低市场主体制度性交易成本,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促进创业就业。

  推进市场主体登记便利化。条例将各类市场主体登记管理进行统一规范,最终实现了包括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及其分支机构、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及其分支机构、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及其分支机构、个体工商户、外国公司分支机构等登记管理制度的统一并轨,明确了登记信息和备案信息的公示平台,提高了市场主体的透明度和可预期性。

  简易注销大幅降低退出成本。条例在总结地方改革试点经验成果的基础上,针对未发生债权债务,或者已将债权债务清偿完结的市场主体建立了简易注销制度,通过全体出资人承诺、系统公示等措施,大幅缩短了注销时长,进一步解决了市场主体注销难、“吊而不销”等难题,

  首设歇业制度企业可“休眠”。条例明确,因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原因而遭受经营困难的市场主体可自主决定在一定时期内歇业。为构建和谐劳资关系,市场主体应当在歇业前与职工依法协商劳动关系处理等有关事项,并向登记机关办理备案。为维护交易安全,登记机关向社会公示歇业期限、法律文书送达地址等信息。为避免“休眠”公司异化为“僵尸企业”,歇业期限最长不得超过3年。

  陈红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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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科技金融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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