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近日从浙江省科技厅获悉,为进一步减轻青年科研人员负担,充分激发青年科研人员创新创造活力,浙江省科技厅等六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开展减轻青年科研人员负担专项行动的实施方案》。
针对青年科研人员崭露头角机会少、成长通道窄、评价考核频繁、事务性负担重等问题,《实施方案》推出15条具体举措,坚持激励与约束并重、减负与服务并行、授权与免责并举,健全青年科研人员支持、培养、评价、激励等阶梯式机制。
《实施方案》提出一系列可操作性、可落地的减负措施和目标,比如明确三个“50%”,即省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省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支持青年人才比例不低于50%;省实验室、省技术创新中心自主立项课题50%以上由40岁以下青年人才担纲;力争2023年度超过50%的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由40岁以下青年人才担纲;以及2023年度“尖兵”“领雁”研发攻关计划项目中,40岁以下青年人才承担项目比例提高到29%等。
《实施方案》在做好“加法”的同时,为青年人员减考核、强身心,在扩大科研自主权、下放职称评审权、推进青年科研人员评价改革、减少科研项目监督检查频次等方面做“减法”。比如对青年科研人员重点推行聘期评价、长周期评价,减少考核频次,简化、淡化平时考核;一般性课题实施周期内原则上按不超过5%的比例抽查,实施周期三年(含)以下的自由探索类基础研究课题一般不开展过程检查等。
此外,推动科研管理全流程数字化,以数字化改革重大应用场景赋能青年人才,促进大型科研仪器设备、科技报告等创新资源开放共享、智能精准配置,更好服务青年科研人员。
浙江省科技厅法规处有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通过推动各项政策扎实落地,支持青年科研人员挑大梁、当主角、显身手,进一步减轻青年科研人员焦虑,加快造就规模宏大的青年科技人才队伍,为浙江加快打造世界重要人才中心和创新高地的战略支点提供强劲支撑。本报记者 甘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