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场监管总局颁布82号令,修订出台《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已于2023年10月1日起施行。浙江省绍兴市政务服务办市场监管窗口早谋划早部署,提前掌握《办法》精神,为《办法》的全面推行做足知识储备,为市场经营主体提供更优更便利的服务。
《办法》细化落实国务院出台的《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从优化企业名称自主申报服务、规范企业名称登记管理秩序、强化企业名称使用和监督管理、健全名称争议行政裁决机制能等方面入手,更好地规范服务企业名称登记管理,保护企业合法权益,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
绍兴对内抓培训学习,对外抓宣传服务。利用“午休时间”“周一夜学”组织市监窗口人员集中专题学习《办法》,深刻领会《办法》修改背景和必要性,掌握修订内容和主要亮点,熟悉名称争议处置流程,为后续顺利开展窗口登记工作奠定基础。同时充分利用局微信公众号、窗口等渠道对《办法》进行全方位解读,重点宣传《办法》要点、亮点内容,营造宣传《办法》新规的良好社会氛围。(钱炜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