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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优健康险遭遇“叫好不叫座”尴尬 专家建议改变强制承保制度

2019年12月04日 16:15:13 来源:北京商报 作者:孟凡霞 李皓洁

  北京商报讯(记者 孟凡霞 李皓洁)具有“小社保”之称的个人税优健康保险(下称“税优健康险”)面临着“叫好不叫座”的尴尬。12月3日,在第二届中国保险业创新发展高峰论坛上,国家金融与发展实验室保险与发展研究中心主任阎建军直指税优健康险的强制承保制度条件尚不具备等问题。

  众所周知,税优健康险要求保险公司不得因被保险人既往病史拒保,并需要保证续保,同时规定险企的简单赔付率不得低于80%。

  “强制保险的实施需要同时具备三要素,即强制投保、强制承保、风险平衡。”阎建军认为,“不能光强制卖方承保,不强制买方投保,这不符合健康险的基本原理。”

  阎建军解释称,目前税优健康险的制度仅包含强制承保的要求,却没有强制投保的必要环节。健康人群和既往疾病人群都可以选择是否参保,因此制度内含有较大的逆向选择风险。相对于百万医疗等产品来讲,税优健康险价格较高,健康状况较好的投保人以及中青年人群,对其认可度比较低,参保率低,已经承保的健康人群也会逐渐转移到其他的产品。从供给侧来讲,保险公司面临被动接受投保人的逆向选择问题,而税优健康险成本高、利润低,保险公司也缺乏开展税优政策的积极性。

  同时,阎建军表示,风险平衡机制是“强制保险+保险公司经办”模式中必不可少的财务制度安排,但目前税优健康险缺乏这样的制度安排。为了鼓励保险公司接受既往病史人群投保,风险平衡机制的一个基本思路是:对投保人执行征收以社会互助方式精算的社群保费,汇聚为中央基金,由中央基金转化为风险等价的保费,风险等价保费就是精算上的保费,对各商业保险机构进行转移支付。在德国、荷兰、瑞士等国家与强制有关的现行的法案无一例外引入了风险评估机制。

  此外,阎建军也表示,税优健康险还存在相关细化配套政策不明晰的情况,例如只支持单位代扣代缴,个人投保后退税流程尚不明确。税优健康险中的万能账户适用范围比较窄,用于被保险人退休后购买商业健康保险和个人支付的医药费用支出,但是能够对接退休人群的医疗健康险产品较少等。

  值得注意的是,与税优健康险相配套的政策较为缺乏吸引力。阳光保险集团总裁李科近日介绍称,税优健康险在2017年全国推广以来,截至2018年底,行业累计承保仅31.9万件,累计保费收入是9.4亿元。而这与政策出台前的预期相差甚远,原因主要是在制度和产品设计方面的一些问题,比如税优力度不够高、税优政策额度较低、完税机制比较繁琐等,造成该险种吸引力不足,消费者体验较差。

  对于完善税优健康险,阎建军提出三大建议,一是税收方面,建议完善税收政策、银保监会应加强与税务机关的沟通协调等;二是建议取消强制承保的规定;三是行业应统一建立税收优惠型补充医疗险理赔目录。

  在建立税收优惠型补充医疗险理赔目录方面,阎建军表示,现在各个公司自行制定基本医保目录外的税优健康险赔付目录,有的是正面清单,有的是负面清单,产品不够标准化。阎建军建议称,该目录可采取正面清单的方式,同时可以采用市场化机制,因为商业保险公司对商业保险业的目录需要比社保局的目录更市场化、更快一些,采用市场化机制,才能及时把进口药、新型疗法和刚上市不久的新药纳入规范化管理,促进医疗服务业和制药业的创新和产业升级。

[编辑: 王姝]
(本文来源:北京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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