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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垄断法》首次“大修” 明确互联网垄断细则   

2020年01月07日 09:40:01 来源:科技金融时报 作者:

反垄断法出台十多年来的首次“大修”迎来关键节点。据国家市监总局1月2日消息,《〈反垄断法〉修订草案(公开征求意见稿)》公布,即日起至1月31日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征求意见稿规定的垄断行为包括:经营者达成垄断协议,经营者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具有或者可能具有排除、限制竞争效果的经营者集中。征求意见稿提出,经营者可以通过公平竞争、自愿联合,依法实施集中,扩大经营规模,提高市场竞争能力。禁止经营者之间达成垄断协议,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经营者,不得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排除、限制竞争。

  征求意见稿还进一步明确了互联网垄断相关细则。提出认定互联网领域经营者具有市场支配地位应当考虑网络效应、规模经济、锁定效应、掌握和处理相关数据的能力等因素。

  与现行反垄断法相比,征求意见稿还新增“鼓励创新”“国家强化竞争政策”等提法,以及“国家建立和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规范政府行政行为,防止出台排除、限制竞争的政策措施”“禁止经营者之间达成垄断协议”等条款。中青

[编辑: 王姝]
(本文来源:科技金融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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