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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强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能力

2020年09月15日 09:23:36 来源:科技金融时报 作者:张末冬

  9月13日,《金融控股公司监督管理试行办法》(以下简称《金控办法》)正式发布。人民银行有关负责人表示,总体看,《金控办法》对金融机构、非金融企业和金融市场的影响正面。由股权架构清晰、风险隔离机制健全的金融控股公司作为金融机构控股股东,有助于整合金融资源,提升经营稳健性和竞争力。从长期看,《金控办法》的出台有利于促进各类机构有序竞争、良性发展,防范系统性金融风险。

  当下,一些大型金融机构开展跨业投资,形成了金融集团,还有部分非金融企业投资控股了多家多类金融机构,成为事实上的金融控股公司。据《中国金融监管报告(2019)》不完全统计,截至2018年12月末,我国已有约80家金融控股公司和“准”金融控股平台。其中,一些实力较强、经营规范的机构通过这种模式,优化了资源配置,降低了成本,丰富和完善了金融服务,有利于满足各类企业和消费者的需求,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但在实践中,也有少部分企业盲目向金融业扩张,隔离机制缺失,风险不断累积。

  《金控办法》通过正负面清单方式,严格了股东资质监管,在核心主业、公司治理、财务状况、股权结构、风险管理等方面提出要求,并区分不同类型股东,实施差异化安排,对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提出更高的要求。

  “制定实施《金控办法》是人民银行将依法依规开展金融控股公司准入管理和持续监管,防范化解系统性风险,增强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该负责人指出。

  根据《准入决定》和《金控办法》,人民银行对金融控股公司实施市场准入管理。主要考虑:一是金融控股公司往往规模大、业务多元化、关联度较高,跨机构、跨市场、跨行业、跨区域经营,关系到国家金融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需要实施市场准入予以规范。二是设立明确的行政许可,是对金融控股公司依法监管的重要环节,有利于全方位推动金融控股公司依法合规开展经营,防范风险交叉传染。三是体现了金融业是特许经营行业和依法准入的监管理念,也符合主要国家和地区的通行做法。

  谈及《金控办法》的适用范围,人民银行有关负责人介绍,《金控办法》将符合以下情形的金融控股公司纳入监管:一是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境内非金融企业、自然人以及经认可的法人;二是实质控制两类或两类以上金融机构;三是实质控制的金融机构的总资产或受托管理资产达到一定规模,或者按照宏观审慎监管要求需要设立金融控股公司。

  对于金融机构跨业投资控股形成的金融集团,参照《金控办法》确定监管政策标准,具体规则另行制定。

  设立金融控股公司有哪些程序?据介绍,对于已具备设立情形且拟申请设立金融控股公司的,应当在《金控办法》实施之日起12个月内,向人民银行提出申请。《金控办法》实施后,拟实质控制两个或两个以上不同类型金融机构,符合金融控股公司设立情形的,也应当向人民银行提出申请。获批准的金融控股公司,凭人民银行颁发的金融控股公司许可证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登记,名称中应当包含“金融控股”字样。

  值得注意的是,《金控办法》提高了对违规行为的处罚金额,人民银行有关负责人表示,这有利于促进金融控股公司及相关人员树立依法合规的经营和从业理念,营造公平的竞争环境,维护金融稳定,保护公众利益。

  招联金融首席研究员、国家金融与发展实验室特聘研究员董希淼表示,《金控办法》的公布和实施是加强监管和规范发展金融控股公司的重要一步,将有助于补齐监管短板、减少监管套利、防范金融风险,有助于更好地为实体经济服务。

  本报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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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金融科技公司有何影响

  《金控办法》对于近几年日渐兴起活跃的民营金控、金融科技公司有何影响?

  《金控办法》中第六条详细规定了“非金融企业设立金融控股公司”的三种情形,并明确规定:如果企业集团内的金融资产占集团并表总资产的比重达到或超过85%的,可申请专门设立金融控股公司,由金融控股公司及其所控股机构共同构成金融控股集团;也可按照本办法规定的设立金融控股公司的同等条件,由企业集团母公司直接申请成为金融控股公司,企业集团整体被认定为金融控股集团,金融资产占集团并表总资产的比重应当持续达到或超过85%。这意味着,金融资产占比是否达到或者超过85%,将成为各家公司确定金控方案的关键指标。

  “《金控办法》具有很强的包容性,在业务层面没有新增太多监管条件,也没有对具体业务进行干涉。对金融科技企业的业务模式的影响主要看是否对资本、杠杆率有无额外要求,以及对联营模式是否有影响。”上海金融与法律研究院院长傅蔚冈表示。

  值得关注的是,在8月25日公布的招股文件中,蚂蚁集团披露拟以全资子公司浙江融信为主体申请设立金融控股公司并接受监管,并由浙江融信持有相关从事金融活动的牌照子公司的股权。

  事实上,在2018年5月,人民银行就选取了具有代表性的五家企业开展模拟监管试点,其中即包括蚂蚁金服与苏宁集团。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杨东认为,这已经为企业积累了很多监管和合规经验。正式出台的《金控办法》在核心条款上与此前的征求意见稿基本一致,由此分析,新规不会对这类公司的相关业务模式产生大影响。

  对于《金控办法》的落地,北京金融控股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范文仲建议,在《金控办法》实施前期,在金控公司准入管理及优化金融布局方面坚持审慎原则,把握节奏,防止一哄而上、遍地开花。同时,鼓励地方政府以落实《金控办法》为契机,对金融资源进行优化整合,提高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

       张末冬

[编辑: 陈嘉宜]
(本文来源:科技金融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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