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笔者近日从人保财险宁波市鄞州中心支公司获悉,今年鄞州区种植的92432.8亩晚稻都投保了水稻种植保险主险和收获期附加险,面积比去年增加了约2000亩。
鄞州地处东南沿海,无论早稻还是晚稻,受台风等灾害天气影响,水稻成熟进入收获期后容易发生倒伏,从而严重影响粮食产量和种粮效益。在水稻种植保险主险的基础上附加收获期间损失补充保险,确保水稻种植户在遭受自然灾害后,除去物化成本外也能有一定收益。
水稻种植保险主险,即在保险期间内,由于暴雨、洪水、内涝、风灾、雹灾、泥石流、病虫害等原因直接造成保险水稻的减产损失,且减产损失率达到30%(含)以上的,根据受损程度不同,可获得相应的赔偿,每亩最高可获800元(早稻)、1000元(晚稻)赔偿。
水稻收获期间损失补充保险是一个副险,每亩保险金额200元,主要保障因自然灾害或病虫灾导致稻谷品质下降而贬值的经济损失,以及水稻因倒伏致收割费用增加的经济损失。该补充保险的推广,能提高水稻种植的风险保障能力,使其能与逐年上升的种植成本相匹配。
近日,鄞州区横溪镇的种粮大户林咸强获得人保财险宁波市鄞州中心支公司一笔6000元的赔款。原来,7月9日的一场暴雨,让他种植的20亩早稻倒伏,产量损失达30%。当时早稻收割在即,倒伏后不仅收割变得更难,而且影响了早稻品质。此前,他已投保了水稻种植保险主险和收获期附加险,每亩分别获得240元和60元补偿,挽回了一些损失。林咸强表示,水稻种植有了“双保险”,让农民种田底气更足了。
张文胜 杨露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