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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市场监管局公布侵犯个人信息十大案件情况

2020年10月27日 14:57:39 来源:科技金融时报 作者:肖诚

  10月27日,绍兴市市场监管局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了该局实施“标准化战略”助力绍兴经济高质量发展,以及推进“五化”市场建设、查处侵犯个人信息十大案件等情况。

  大数据时代,消费者个人信息泄露问题日益突出,如何更好地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营造“放心消费”的良好环境,成了该局的当务之急。自2019年起,绍兴市市场监管系统开展了“守护消费”暨打击侵害消费者个人信息违法行为专项行动。截至目前,已累计查办侵犯消费者个人信息案件72起,移送公安7起,涉及消费者个人信息近60万条,办案数居全省前列。

  今天公布的侵犯个人信息十大案件是:绍兴博航一统装饰材料有限公司涉嫌侵害消费者依法得到保护的个人信息权利案;绍兴立心教育信息咨询有限公司、俞某超侵害消费者依法得到保护的个人信息权利系列案;嵊州市子轩教育培训学校侵害消费者依法得到保护的个人信息权利案;崔某彬、叶某昊、江某等人涉嫌侵害消费者依法得到保护的个人信息权利案;宁波无忧淘房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涉嫌侵害消费者依法得到保护的个人信息权利案;浙江易好房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涉嫌侵害消费者依法得到保护的个人信息权利案;徐某杰涉嫌侵害消费者依法得到保护的个人信息权利案;嵊州市健普森健身有限公司涉嫌侵害消费者依法得到保护的个人信息权利案;浙江振华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侵害消费者依法得到保护的个人信息权利案;四家装饰装潢公司非法购买消费者个人信息系列案。

  据介绍,此类案件最大的特点就是未经消费者同意,非法收集、使用、泄露消费者个人信息。

  老百姓在日常生活中购买商品、注册APP、办理会员、求职应聘等都会使用个人信息,不经意间个人信息就被泄露、买卖、交换、非法使用,可能导致骚扰电话、电信诈骗、人肉搜索、绑架勒索等严重侵害消费者人身财产安全的违法行为,造成诸多不便与困扰。

  有两点要提醒广大消费者:一要提升自我保护意识,比如不要随意提供身份证件、快递包装盒上的个人信息也要及时处理;二要提高法制意识,不要随意地收集、传输、交换或买卖个人信息,即使是为了合法经营,也要遵循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明示收集、使用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并经消费者同意,否则有可能会触犯法律。

  打击治理侵犯消费者个人信息的行为是预防电信网络诈骗等违法犯罪行为的重要一环,构成一定条件就会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的刑事案件。为此,绍兴市市场监管部门及时启动了行刑衔接机制,主动与公安、检察院进行对接,对部分可能涉及刑事犯罪的案件启动提前介入机制,对部分案件中存在的违法所得认定难、违法行为界定难等问题开展三方会商,有力推进了此类案件的查办。

  肖诚

[编辑: 王姝]
(本文来源:科技金融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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