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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华改革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调整机制 平均低保标准位居全省第五

2021年09月10日 15:34:00 来源:科技金融时报 作者:朱赞

  9月9日下午,金华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金华市改革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调整机制》新闻发布会,介绍当地改革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调整机制工作有关情况。

  发布会上,金华市民政局党组书记、局长樊国斌就金华市调整低保标准做简要通报。

  樊国斌说,最低生活保障是一项托底线、救急难、保民生的基础性制度,是居民收入二次分配的重要一环,直接关系到共同富裕的成色质量和困难群众的衣食冷暖。金华现行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与最低工资标准挂钩,按照最低工资标准的40%~50%进行调整。

  为此,金华提出改革低保标准调整机制,新的低保标准将于今年10月1日正式实施,并从2022年采取与消费支出相挂钩的低保标准调整机制。

  调整后,2021年10月1日起,义乌市低保标准执行950元/月;金华市区、东阳市、永康市的低保标准从850元/月提高至900元/月;兰溪市、浦江县、武义县、磐安县的低保标准从800元/月提高至900元/月,平均增幅达到7.7%,超过了金华市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5%的增幅速度。

  樊国斌表示,本次低保标准调整坚持县域统筹发展的原则,从原先的三档标准变为两档标准,进一步缩小了县域间的低保标准差距。

  调整后,金华全市平均低保标准为905元/月,达到全省平均水平,目前排名全省第5位,位列杭州市、宁波市、嘉兴市、湖州市之后。

  同时,根据浙江省社会救助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及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的相关要求,2025年金华全市的低保标准将不低于13000元/年(即1084元/月),按此标准测算,金华每年低保标准应保持在6%左右的增幅。

  为实现2025年度的工作目标,2022年起金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调整将与最低工资标准脱钩,与城镇常住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挂钩。朱赞

[编辑: 王姝]
(本文来源:科技金融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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