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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性股权市场“塔基”功能显现 专家:未来可从四方面发力

2022年01月12日 15:31:45 来源:证券日报 作者:昌校宇 杨洁

  本报记者 昌校宇 见习记者 杨洁

  为进一步完善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区域性股权市场开始发力。1月7日,证监会公示35家全国区域性股权市场运营机构备案名单。

  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的专家表示,随着各项支持政策落地,作为我国多层次资本市场重要组成部分,区域性股权市场正在规范中稳步发展,成为多地政府服务中小微企业成长、助力实体经济发展的重要抓手。未来,可探索私募债、可转债等跨市场衔接与合作,以丰富中小微企业融资手段。

  区域性股权运营机构

  基本形成“一省一市场”

  2008年以来,为探索拓展中小微企业股权融资渠道,全国各地陆续批设了35家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运营机构,目前已基本形成“一省一市场”的格局。

  随后,2020年3月1日正式施行的新证券法首次将区域性股权市场纳入调整范围,明确其法律地位:按照国务院规定设立的区域性股权市场为非公开发行证券的发行、转让提供场所和设施,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规定。区域性股权市场也由此步入快速发展期。

  “伴随大量中小微企业崛起、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进以及经济转型的迫切要求,场外市场建设已经成为新时期金融改革的主要抓手之一。”粤开证券研究院副院长、首席宏观研究员罗志恒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近些年,区域性股权市场不断发展壮大,加之法律保障,其战略意义和现实作用也越来越被市场关注。

  据中国证券业协会官网数据显示,截至2021年6月底,区域性股权市场共有挂牌公司3.53万家(其中股份公司1.39万家),展示企业13.10万家,托管公司5.34万家(其中纯托管公司1.06万家);投资者总数46.30万户;累计实现各类融资15401.4亿元;区域性股权市场提供服务的企业中,累计转沪深交易所上市63家,转新三板挂牌731家,被上市公司和新三板挂牌公司收购57家,改制为股份公司5059家。

  “我国区域性股权市场是服务中小微企业的核心市场之一,不仅为中小微企业提供融资渠道,同时让中小微企业股权有了一定流通渠道。”开源证券总裁助理兼研究所所长孙金钜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

  发挥平台优势

  丰富中小微企业融资渠道

  与场内证券交易所市场相比,分散在全国的区域性股权市场受到的关注或许较低。但从上述35家“小市场”对中小微企业的支持力度中足以发现,他们正承载越来越多的“大担当”。

  例如,成立于2015年4月份的北京股权交易中心(以下简称“北股交”),已初步搭建涵盖债券发行、权益交易、登记托管、转板上市、管理咨询的综合服务生态体系。截至2021年12月底,北股交累计挂牌展示企业达6240家,累计登记托管企业2201家,实现各类融资约455.213亿元,投资者达47288户,权益过户累计8094笔、涉及金额888.43亿元。

  “2020年以来,北股交多项业务创新取得突破和长足发展。”北股交相关负责人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作为全国首家股权投资和创业投资份额转让平台,份额转让试点经过近一年探索创新,已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模式创新和制度创新成果。截至目前,共有12单基金份额交易完成,规模达10.41亿元,除此之外,拟进入北股交储备项目规模超400亿元。同时,8单基金份额质押已在北股交完成,规模达7.961亿元,为份额持有者解决了短期流动性问题。

  与此同时,截至2020年底,北京、上海、江苏、浙江、深圳等5家区域性股权市场运营机构,均已完成与中国证监会监管区块链的连通对接。北股交在监管部门指导支持下,率先将金融科技、监管科技创新应用于份额转让领域,以区块链作为底层技术核心,应用云计算技术,结合基金份额转让业务独特属性,开发建设基于区块链的私募基金份额转让平台。

  经过市场培育,截至2021年12月底,浙江省股权交易中心(以下简称“浙股交”)已累计实现挂牌展示企业9665家;累计实现各类融资484.73亿元。此外,挂牌企业中,16家在沪深交易所及港交所上市,100家在新三板挂牌。

  “浙股交以建设特色板为抓手,发挥区域性股权市场的法定功能和资源优势,建立分层分类服务体系,为优质企业成长、地方经济发展提供综合金融服务,导入企业挂牌、融资服务、上市培育、交易转让、托管登记等‘一揽子’定制服务。”浙股交相关负责人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浙股交还为浙江优质科创企业进入资本市场赋能,目前,已建成太湖科技板、科创助力板、德清高新板、人才板、生物医药板等9个特色板块,入板的科创型中小微企业达1255家。

  在各地区域性股权市场中,一系列特色服务层出不穷,不断折射出“小市场”的“大担当”。

  罗志恒认为,经过多年探索,以及多层次资本市场的不断健全和完善,区域性股权市场发展定位愈发清晰,即培育中小微企业规范发展,并将其引入更高层次资本市场。

  “区域性股权市场通过制度优化,完善多层次资本市场功能作用。”罗志恒进一步分析称,一方面,为全国股转市场输送大量优质挂牌企业,并通过制度创新优化多层次资本市场各板块之间互联互通;另一方面,新三板部分摘牌企业在区域性股权市场托管,地方政府支持区域性股权市场建设非上市证券集中托管平台。

  罗志恒同时表示,区域性股权市场还通过自身平台优势整合区域内的金融要素,丰富中小微企业融资渠道。例如通过银企联动、投贷联动等将银行、证券、担保、小贷及创投等金融公司进行资源配置,实现优势整合,帮助中小微企业解决融资难题。

  “目前,各地区域性股权市场整体发展平稳,且随着服务能力加强和宣传推广增加,挂牌企业数量和交易量也呈现逐年增加态势。”财政部专家库专家、360政企安全集团投资总监唐川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预计未来将会有更多资源接入区域性股权市场,多层次资本市场的服务架构也将更趋完善。

  丰富融资手段

  设立板块层次

  随着挂牌公司队伍不断扩容,区域性股权市场前景广阔。而如何更准确地把握市场发展定位,充分发挥资本市场功能,是业界关注重点。

  “区域性股权市场是我国多层次资本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服务的是中小微企业。”孙金钜认为,在规范化发展前提下,增加交易活跃度和市场参与度显得至关重要。

  对于未来区域性股权市场的发力点,罗志恒建议可从四方面入手。

  一是探索私募债、可转债等跨市场衔接与合作,丰富中小微企业融资手段。一方面,允许企业在区域性股权市场发行可转债后,债券存续期间到新三板挂牌并实现转股;另一方面,允许新三板挂牌企业到区域性股权市场发行私募可转债,为新三板企业提供更丰富的融资渠道。

  二是在区域性股权市场设立与新三板相衔接的企业层次。目前,各家区域性股权市场运营机构对申请挂牌交易的中小微企业,尚未形成统一的准入标准和监管要求。板块层次设置差异较大,相应的挂牌条件、信息披露要求也不相同,这增加了转板的障碍。宜参照新三板基础层要求,设立统一的板块层次。

  三是探索建立与新三板的绿色通道。允许在区域股权市场特定板块定向发行股票、可转债和挂牌满一定时间(如至少一年)且符合股转公司挂牌条件的挂牌企业,直接转板到新三板相应市场分层挂牌;明确企业在区域股权市场挂牌时间可与创新层挂牌时间合并计算,符合相应条件的,可转至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企业在区域性股权市场特定板块挂牌并完成发行后,满足新三板创新层股东人数、财务指标的要求,直接挂牌新三板创新层。

  四是引导新三板摘牌企业在区域性股权市场挂牌、托管,并与摘牌异议股东投资者保护机制衔接。建立企业区域性股权市场与新三板间转板的利益分享机制。

[编辑: 王姝]
(本文来源:证券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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