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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息存款”勿轻信,谨防“馅饼”变“陷阱”

2022年05月13日 15:04:00 来源:科技金融时报 作者:

  近年来,随着互联网的快速发展,给广大金融消费者带来便利的同时,也让不少金融消费者掉入了金融诈骗或非法集资的陷阱。比如因盲目追求高收益,轻信了所谓的“高息存款”的虚假宣传,“存款”不翼而飞,金融消费者遭受损失。

  金融产品的高收益必然伴随高风险,很多人往往只看高收益,却忽视了高风险。为此,浙江银保监局提醒广大金融消费者,提高风险意识,多学习金融知识,守护资金安全。

  一是树立正确的投资观。一定要记住不可盲目跟从投资,存款是最低风险的金融产品,如果宣称存款利率高于同期理财产品收益率的,金融消费者一定要擦亮眼睛,仔细辨别,谨防受骗。尤其是老年人群体,必要时可与成年子女商量,对“高息存款”要冷静分析,不要轻信高收益、高回报承诺,要提高警惕,以免落入非法集资陷阱。

  二是注意识别金融机构正规存款渠道。监管部门规定“商业银行不得通过非自营网络平台开展定期存款和定活两便存款业务,包括但不限于由非自营网络平台提供营销宣传、产品展示、信息传输、购买入口、利息补贴等服务”。金融消费者切勿在非银行自营网络平台办理存款业务,不要随便从不明链接进入所谓的金融机构网络平台,防止被虚假网络平台骗取资金。

  三是通过网络渠道办理异地存款更需谨慎。监管要求地方性法人银行开展的网络存款业务,应立足于服务当地有网点的区域。金融消费者应尽量选择本地有营业网点的银行办理存款业务,如需在本地无营业网点的金融机构办理存款业务,应进一步核实异地金融机构是否为正规金融机构以及经营状况等相关信息。

  四是不要轻易通过他人办理存款业务。不要轻易通过熟人、朋友、资金掮客代为办理存款业务,除非有特殊情况,能自己办就自己办。

  五是注意保护个人信息安全。不向陌生人透露姓名、身份证号、家庭住址、联系方式等个人身份信息,不轻易出借身份证、工作证等重要证件给他人使用,保管好银行卡、网银密钥和账户信息,以防存款被盗取。

  
案例1

  相信“高息存款”上当受骗

  一、案情简介

  彭某有一位认识多年的朋友万某,万某主动介绍说自己认识银行的朋友,有高息存款途径,存10万,利息每月就有1万,并且还可以随取随用。万某一再强调自己的信誉、和彭某的多年交情以及和那位银行朋友的良好关系,彭某自然就心动了,这利息相当于10%,比存银行可划算多了。于是他将第一笔钱15万元给了万某,万某则开了一张收条,收条上写着“到期利息壹万伍仟元整。眼看着有利可图,彭某后面再次以同样的方式给了万某72万元、15万元,他一共给了万某102万元。后来万某失联,钱财无法追回。

  二、案例分析

  骗子往往利用大家想占便宜捞好处的心理,一方面借熟人关系,冒名顶替或以老乡、朋友的身份进行推介产品,让投资人放松警惕。同时,采取“欲擒故纵”的方法,先以曾许诺的利益予以兑现,让你感到此人所做的事可信,待取得你的信任后,就狠狠地敲你一把,让你在绝对信任和不知不觉中蒙受重大的损失,此类诈骗计划周密、发现不易,危害性较大。

  三、风险防范

  通过这起案例,应该让很多人都明白一个道理,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你贪图别人的利息,别人贪图的可能就是你的本金。浙江银保监局提醒广大金融消费者提高警惕:

  一是无论是去存款,还是购买理财,或是参与别的投资,一定要有风险意识。办理业务,不要轻易通过熟人、朋友代为办理,除非有特殊情况,能自己办就自己办。

  二是不要轻信私下交易。无论是存款、银行本身的理财产品还是银行代销的理财产品,都要认真阅读产品说明书和风险提示,在银行网点办理业务,保存相关交易凭证。

  三是莫贪小便宜,追求高利息。很多投资理财诈骗都是通过定期的宣讲,面对面的交流来大肆宣传一些优惠活动及存款利率高等信息,来赢得他人的信任,让你对高利息心动。

  总之,自己要做到心中有数,投资人一定要保持一个中性、理性的态度,不要听忽悠,时刻要记得本金比利息更重要。

  
案例2

  “天上掉馅饼”砸中你了

  一、案情简介

  某日下午,客户Y先生要求办理大额转账业务,某银行柜员进行汇款询问时,得知客户是要将30万资金汇往上海某实业有限公司。银行客户经理通过进一步询问,原来该客户经过邻居介绍,上海某实业有限公司有一个年化收益率在9%左右的员工内部集资项目,客户觉得收益可观很想参与。询问客户是否签订有合同或协议,客户表示需要将钱打入后才会签订合同文书。本着对客户负责的态度与资金安全的考虑,银行客户经理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企查查APP等查询收款公司,发现其经营范围主要是物业管理,商务信息咨询等,有29笔裁判文书、33笔开庭公告,开庭公告中有11起委托理财合同纠纷。银行客户经理将上述情况告知了客户,并进行了劝说,最后Y先生放弃了转账,并对该行工作人员表示了感谢。

  二、案例分析

  本案例中,客户Y先生认为上海某实业有限公司的内部集资项目有利可图,“高利”诱惑看上去很是美好。类似的非法集资案件往往都是不法分子通过不明真相受害人的“口口相传”,形成“击鼓传花”游戏,达成最大化骗取资金目的,一旦达到一定的资金规模,不法分子立马开启“消失”戏码,受害者血本无归。

  三、风险防范

  浙江银保监局提醒金融消费者做到以下三方面:

  1.消费者一定要知道非法集资是什么。

  非法集资是指单位或者个人未依照法定程序经有关部门批准,以发行股票、债券、彩票、投资基金证券或者其他债权凭证的方式向社会公众筹集资金,并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以及其他方式向出资人还本付息或给予回报的行为。

  2.消费者一定要清楚非法集资的危害。

  社会公众参与非法集资,参与者的利益不受法律保护,自行承担损失。

  3.消费者一定要做到抵制高利诱惑。

  (1)提高识别能力。要认清非法集资的本质和危害,坚信“天上不会掉馅饼”,对“高额回报”“快速致富”的投资项目冷静分析,抵制高利诱惑,避免上当受骗。

  (2)增强理性投资意识。高收益往往伴随着高风险,不规范的经济活动更是蕴藏着巨大风险,一定要增强理性投资意识,依法保护自身权益。

  (3)对老年朋友们的特别提醒:多求证不轻信。

  一是投资前要和子女或熟悉金融的朋友商议;

  二是子女要加强风险意识,多与老人沟通交流;

  三是向监管部门或金融机构官方渠道查询、求证。

[编辑: 陈嘉宜]
(本文来源:科技金融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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