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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银行舟山市分行助力稳经济大盘行动方案

2022年06月14日 15:00:19 来源:科技金融时报 作者:

  中国银行舟山市分行助力稳经济大盘行动方案

  (二十四条)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稳经济33项一揽子政策举措,以及省市、浙江银保监局经济稳进提质攻坚行动相关精神,按照舟山银保监分局工作要求,特制定并发布《中国银行舟山市分行助力稳经济大盘行动方案(二十四条)》,具体方案如下:

  一、加强政策宣贯,稳住经济大盘

  第一条 综合运用多种形式宣传政策全覆盖

  综合运用“线上线下”相结合、社会媒体与自有电子渠道相结合等多种形式广泛开展稳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宣传,集全行之力推动政策直达企业和个人。

  第二条 切实推动综合融资成本稳中有降

  积极推动综合融资成本稳中有降,进一步加大减费让利力度,做到各类手续费应免尽免、应减尽减。严格落实“两禁两限”政策,禁止收取小微企业融资费用。坚持金融惠民,持续减费让利,严禁借贷搭售,进一步降低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利率,优惠年化利率最低可至3.4%。主动承担小微企业抵押物评估、保险、抵质押登记等费用。

  第三条 全面实施“连续贷+灵活贷”业务

  紧紧围绕企业融资中的期限错配和频繁转贷压力,加快推进“连续贷+灵活贷”机制建设,以自主创新、务求实效、风险可控、依法合规的原则,为企业提供适应生产经营特点的无还本续贷、中期流动资金贷款、年审制贷款和其他模式的流动资金贷款产品服务。加快普惠小微信贷线上化,依托随借随还模式灵活满足企业融资需求,提升客户服务便利度。

  第四条 主动服务联合会商帮扶企业

  积极落实联合会商帮扶机制,借助监管部门的相关信息系统,加强对清单内企业融资情况的跟踪监测,加强与同业牵头行、参与行的联系,共同推动各授信行统一步调、一致行动,促进清单内企业的融资稳定。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物流交通、住宿餐饮、文化旅游、零售等行业企业,融资在1亿元以上的纳入主动管理清单,开展联合诊断、及时纾困。

  第五条 深化推进“双保”助力融资

  加强“双保”助力融资政策宣导,加大与市本级、各县区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业务合作,加强银担信息互通和政策协同,特别是在乡村振兴、科技金融等重点领域加强联动,完善客户评价机制和筛选标准,加大产品创新力度,深入推进“双保”助力融资。

  二、帮扶受困主体,畅通金融服务

  第六条 全力为“白名单”企业提供优质金融服务保障

  积极对接经信、商务、卫生健康等政府主管部门,建立日常沟通机制,动态获取各类“白名单”企业清单,对照清单逐户摸排企业融资需求,分区分层分批组织实施主动服务,在符合政策的前提下,提供综合化金融服务。在依法合规的情况下,根据监管部门名单落实延期还本付息政策。

  第七条 全力保障物流保畅资金需求

  及时为承担疫情防控和应急运输任务的物流运输企业开辟绿色通道,提供灵活便捷服务,在符合政策的前提下,积极支持物流行业中暂时遇到困难、长期仍有发展潜力的客户,保障航运物流企业运费结算畅通,提高物流运输企业金融支持力度。加大对货车司机等群体的金融支持。

  第八条 积极主动落实纾困政策

  主动对接受疫情影响较大的旅游、餐饮、住宿、交通等行业客户,不盲目抽贷、断贷、压贷,根据市场化原则,通过无还本续贷、调整授信品种等多种方式,帮助企业缓解资金压力。认真贯彻落实防范和化解拖欠中小企业账款专项行动方案,抓好中小企业账款支付工作。对于采购中小企业货物、工程或服务产生的应付款项,按照合同约定付款条款应付尽付、应付快付,坚决杜绝违反合同约定的拖欠行为。

  第九条 持续保障疫情期间基础金融服务畅通

  扎实做好金融应急服务支持,制定基础金融服务应急预案,加强灾备应急演练,增强金融应急服务能力;建立特殊业务处理绿色通道,倡导业务线上迁移,不断提升线上产品覆盖程度,保障金融服务渠道畅通。

  第十条 积极提供更多就业机会

  积极支持稳就业、保就业。适当扩大招聘计划,2022年春季招聘计划扩大20%;为大学毕业生提前提供更多就业机会,联合市人社局、团市委开展2022年暑期大学生实习活动,同时为2023年毕业生设置校招实习生岗位,实习表现优异的给予直接录用;调整应届生招聘范围,扩大就业面,在2022年招聘中,将2021届毕业生纳入应届毕业生,为2021届学生提供更多就业机会。

  三、发力重点领域,助推投资消费

  第十一条 加大基础设施建设支持力度

  交通领域,积极支持浙江省综合立体交通网建设,持续加大铁路、高速公路、港口等项目的贷款投放力度。能源领域,深化与能源央企、国企的全方位合作,围绕清洁能源、节能环保等重点领域加大授信支持和综合化服务。城市基础设施领域,紧跟当地工作部署,积极支持城市有机更新、未来社区等领域建设。

  第十二条 持续推动绿色金融发展

  大力推进能源、交通、水利环境、市政基础设施等重点领域绿色项目,加大对资源循环利用、绿色智能制造、节能降碳技术应用等新兴绿色领域的支持力度。用好“双碳”支持工具,强化对能源基地建设、清洁能源开发、煤炭清洁高效利用等重点领域的金融服务,保障能源稳定供应和绿色低碳发展。

  第十三条 助力消费金融贷款投放

  丰富消费金融产品供给,出台特定优惠政策,加强新市民消费金融服务。积极响应汽车经销商诉求,加快汽车分期投放节奏,助力提振汽车消费。

  第十四条 保持房地产领域贷款平稳有序投放

  保持房地产支持策略的连续性、一致性和稳定性,加大支持优质房地产企业开发贷款有序投放,积极发展有中行特色的多层次、广覆盖、风险可控、业务可持续的保障性住房金融服务体系。有效落地执行住房信贷政策,加大对刚需首套购房及改善型购房贷款需求的支持力度,保持个人住房贷款合理稳健增长。

  第十五条 积极支持营造民营企业发展更优环境

  通过对民营企业的走访,充分了解民营经济的金融需求,在符合授信政策的前提下,合理设定授信条件,加快授信审批效率,降低民营企业融资成本,切实提升支持实体经济金融服务能力。

  四、紧盯薄弱环节,提振国民经济

  第十六条 全力发展普惠金融业务

  切实加大普惠领域信贷投放,优化信贷结构,加大资源政策保障力度。单列普惠金融专项规模,强化内部资金转移价格优惠,优先保障小微企业融资需求。开通普惠小微贷款审批绿色通道,提升业务办理质效,在条件符合、用途真实且资料齐全前提下,三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一个工作日内完成放款。结合舟山区域、产业、客群特色,创新推广“海运贷”、“渔农贷”、“乡村振兴民宿贷”、“乡村振兴共富贷”等特色业务,依托“专精特新贷”、“碳惠贷”、“银税贷”、“外贸贷”、“商户便利贷”、“产易贷”等信用类产品,丰富普惠小微客群信用及首贷户场景建设,加大共同富裕、乡村振兴等国家战略背景下新领域研究和支持力度,扩大普惠客群服务覆盖面。

  第十七条 大力发展科技金融业务

  围绕科技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等科技客群,持续加大信贷支持力度。充分发挥中银集团综合化经营优势,通过投贷联动赋能科技企业,提供全生命周期全方位服务。用好科技创新再贷款政策,有效降低企业融资成本。

  第十八条 优先支持和保障煤电新基建项目

  充分用好中行对两项工具的各项配套支持政策,结合当地项目规划和建设进度,加大贷款投放力度。充分利用绿色通道,在授信审批、信贷规模等方面给予优先支持和保障。

  第十九条 积极支持先进制造业及战略新兴产业

  优化资源配置,围绕当地重大制造业项目计划,加强对战略性新兴产业、新材料与炼化一体化、智能装备等产业支持,形成综合化服务方案,推动制造业贷款整体增长。

  第二十条 强化产业链供应链金融服务支持

  加强产品创新,提供涵盖产业链及相关流通领域上下游的综合性金融服务。以融信达、信用证融资等产品为依托,加大对产品链核心企业及其上下游企业信贷支持力度;建立便捷的在线化供应链金融服务通道,全力支持不同类型的产业链企业的在线化需求。

  第二十一条 打造新市民金融服务方案

  创新新市民金融服务,提升新市民服务质效,加大新市民金融支持力度,为新市民客户提供各类优惠政策,实现各项个人金融产品服务于民。

  五、提升外贸支持,创新产品服务

  第二十二条 加大外贸信贷投放支持力度

  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跨周期调节进一步做好稳外贸、推动外贸保稳提质”的工作要求,发挥国际结算、跨境人民币、等领先优势,做好银政保三方联动,办好支持贸易高质量发展“百场万企”系列活动,解决外贸企业金融服务难点、痛点。应用外贸重点企业等授信审批绿色通道机制,加大贸易融资投放;强化数字化赋能,增强外贸信贷支持产品的创新性与普惠性。持续推进出口保单质押融资业务,给予优质出口企业信用资金融通支持。

  第二十三条 持续推进外贸新业态领域金融产品服务创新

  加强线上化跨境贸易结算产品应用,创新升级外贸金融服务,加速推广“中银跨境汇款直通车”汇入汇款直入账、在线汇款、在线单证等在线产品。大力推广“政府性融资担保项下的远期结售汇”、“汇率保值信用贷金融服务方案”、“中小微企业防范极端汇率风险方案”,切实降低小微企业汇率避险成本,提升我市外贸企业汇率风险管理水平。

  第二十四条 提升贸易便利化水平和跨境投融资便利度

  持续落实监管部门“更高水平贸易投资便利化试点”政策,做好贸易外汇及资本项目外汇收入支付便利化试点推广工作;发挥跨境人民币服务实体经济、促进贸易投资便利化的作用,积极做好跨境人民币“首办户”拓展工作,推进“中国-印尼双边本币结算机制(LCS)”试点工作。

[编辑: 王姝]
(本文来源:科技金融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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