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到手的房子可以直接到银行抵押贷款啦!本周二,鹿城法院首创的与银行直接对接搭建贷款按揭平台迎来“升级版”。温州中院与温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中国工商银行温州分行、中国银行温州分行、浦发银行温州分行,就司法拍卖房产办理银行贷款工作正式签订协作纪要。今后温州市范围的执行标的物司法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都可将所拍房产作为抵押物直接向银行申请贷款。
协作纪要还创设了司法拍卖房产产权和抵押权预登记制度,破解拍卖房产向银行贷款碰到的“尴尬”。去年年底,鹿城法院率先探索司法网拍抵押贷款新举措,可以办理贷款的房产类型为温州市范围内的两证齐全、权属清晰的住房、工业厂房、商业用房(含写字楼、商铺等)。同年12月10日,鹿城法院与中国银行温州分行签署《会议纪要》,正式开通了网络司法拍卖按揭贷款服务。不过新搭建的贷款平台在运作时面临问题,因被执行房产网拍成交后产权尚未转移过户,不能办理抵押登记,银行提前向买受人发放贷款要承担风险,因此银行要求贷款人提供保证,增加了成本。
本周二,温州中院与温州市住建委达成共识,买受人通过司法拍卖竞拍成功的温州范围内的房产,在十日内支付首付款后,法院即出具拍卖成交确认书。“凭拍卖成交确认书、人民法院公函和其他相关材料,买受人即可向温州市房屋登记中心申请办理拍卖房产的所有权转移预告登记,”温州中院党组成员、执行局长潘光林说,“取得转移预告登记后,该房产即可作为抵押物向银行申请抵押贷款,可申请办理抵押权预告登记。”抵押预登记后,银行在指定时间内将贷款款项支付至法院指定账户,法院向买受人出具产权过户的执行裁定书,并由买受人凭该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和其他相关材料,依次办理正式的产权转移登记和抵押登记手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