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宠物伤人 责任可以转嫁给保险

2014年07月15日 11:32:13 来源:科技金融时报 作者:

  李先生每年给自家的宠物狗买一份保险,以备不时之需。结果去年10月真的出事了。李先生的狗把王先生的腿咬伤了,前后共赔了王先生2.3万余元。虽然气恼,但一想自己的狗有保险,李先生也就释然了。但当李先生向保险公司提出赔付问题时,保险公司却以没有达到伤残级别为由拒绝赔偿。随后,李先生将保险公司起诉至法院。近日,法院审结此案,判处保险公司支付李先生理赔款2.04万元。

  据了解,宠物险在国外已有数十年历史,保障内容不仅包括宠物健康和意外赔付,还延伸至医疗保险领域。但是,目前保险市场上认可的只有宠物第三方责任险,不包括宠物健康范畴。也就是说,我国的宠物险实际上是责任险的一种,主要针对宠物出现意外伤害事件的情况。其赔偿的受益人是宠物的主人,而不是宠物本身。

  根据《民法通则》规定,宠物主人必须得为自家的宠物伤人“埋单”。在我国,宠物险的保费较为便宜。从中国平安官网上可以看到,平安保险有家养宠物责任险,是家庭财产保险下的附加险,只要投保家庭财产险内的任何一个险种,如保障房屋、房屋装修或室内财产,都可办理宠物责任险。这个险种主要针对家养宠物对第三方造成的损失进行赔付。

  值得注意的是,有保险公司明文规定,投保人所投保的宠物不包括藏獒、阿富汗猎犬、苏俄牧羊犬及类似大型或烈性犬。另外,有饲养许可证明和狂犬疫苗注射证明的犬类,在咬伤第三人后可以得到保险公司的赔付,但如果犬类本身患病、犬类咬伤自家主人、主人家庭成员或者雇员引起的损失、与其他动物之间发生的伤害事故或死亡、无养犬许可证或犬类免疫证,或者上述证件过期的犬类宠物袭击、厮打引起的任何赔偿责任,都无法得到保险公司的赔付。发生宠物伤人事件后,宠物饲养人须提供养犬许可证、犬类免疫证,以及被伤害人员的病例证明。

  陈婷婷许晨辉

[编辑: 姚俊英]
(本文来源:科技金融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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