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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车不过户协议不算数

2014年07月25日 09:08:34 来源:科技金融时报 作者:

  花钱买了“二手车”,但却没有办理过户手续。法院依法判决这桩买卖无效。

  事情的起因是2010年11月,曹女士从旧机动车交易市场以8万元的价格购买了一辆小轿车。2012年12月29日,曹女士的儿子李某未经母亲同意,将这辆车以2万元的价格卖给了班某。

  协议签订后,班某支付李某1.5万元,并出据一张5000元的欠条,但未办理过户手续。之后,班某将这辆车开走并卖与他人。2013年1月,贾某又花5万元从他人手中购得这辆车。

  曹女士为此起诉到一审法院称,儿子李某是在没有经过自己同意的情况下,将车辆卖给班某的。现要求儿子李某和班某返还车辆并赔偿经济损失4万元。曹女士的儿子李某在法庭上同意将车辆返还给母亲,但贾某却表示不同意。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我国有关规章制度规定,买卖机动车必须办理过户手续。而此案涉及的机动车交易,却未经旧机动车交易市场及办理过户手续,违反了相关法规规定,买卖双方签订的协议不能成立。据此,二中院依法终审判决贾某返还曹女士汽车。高志海

[编辑: 李伟民]
(本文来源:科技金融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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