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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设专项补助资金力推新能源汽车

补贴最高不超车价50%,免征车辆购置税,开车单双号不限
2014年08月22日 10:11:34 来源:科技金融时报 作者:

  本报讯宁波市日前审议通过了《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实施方案》,在浙江省率先迈开了向新能源车领域大跨步前进的步伐,根据该《方案》,到明年底将有5000辆新能源汽车“名正言顺”地穿梭在宁波的大街小巷。

  《方案》明确,宁波市将设立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专项补助资金。在示范推广期间,对购买符合国家和宁波市相关条件的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和燃料电池汽车,按中央财政补贴资金1∶1的额度给予补助,两级补助总额不超过车辆售价的50%;而对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的投入,按实际投资额(不含土地)给予20%的补助。

  到2015年,宁波市将累计推广应用5000辆新能源汽车。其中,外地品牌车辆比例不低于30%;新增或更新的公交、公务、环卫、物流车辆中,新能源汽车比例不低于30%,逐渐实现公共交通由传统能源汽车向新能源汽车的转变。宁波市还计划累计建设充电站13座、充电架332个、交流充电桩5506个;组建新能源汽车运行监控服务管理平台。

  截至目前,南车有轨电车已完成样车试制;无轨电车示范线建设已经启动,并与宁波市交通委进行了多次深入对接,今年准备在19条路线上运行20辆无轨电车。宁波吉利汽车目前已完成了帝豪EV纯电动轿车样车的试制、调试和试验报告,预计2015年6月投放市场。除整车生产企业外,一些本地汽车装配企业也发力新能源汽车产业。其中,宝成机械和波导汽车分别与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建立了合作关系,将未来发展方向定位为新能源专用车。其中宝成机械以环卫专用作业车为主,波导汽车以新能源物流车为主,两家企业预计2015年上半年达成量产。同时,在加快商业模式创新、应用推广模式、基础设施建设、监控服务平台组建和运行管理等领域,积极引进第三方参与。

  《方案》提出了多项优惠政策,其中包括开设新能源汽车办证“绿色通道”,优先办理新能源汽车的注册登记、年检等业务。制定免征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新能源汽车专段号码号牌、单双号不限、全时开放物流车道路使用权、免出租车经营权使用费、专用车免费上牌等优惠政策。鼓励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及运营单位组建新能源汽车租赁公司,大力发展以市区短途代步出行为目的的纯电动汽车自驾租赁(微公交)服务模式。

  本报记者 孟佳韵 通讯员 张彩娜

[编辑: 姚俊英]
(本文来源:科技金融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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