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6日,笔者从浙江省台州市黄岩区人民法院了解到,该院近日利用失信威慑机制又成功执结了一批近20年的老案,涉案22件,金额高达40多万元,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8月的一天,一名男子来到黄岩法院执行局,主动要求履行他的执行债务。经了解,这名男子竟是身负22个执行案件、“失联”近20年的被执行人毛某某。
事情追溯到1994年,毛某某与其父母合伙开办了一家食品公司,由于资金短缺向陈某等人借款,后因公司经营不善导致亏空倒闭。当时公司未经依法清算而注销,陈某等申请人将毛某某等三个投资人诉至法院,法院判决由三投资人归还借款及利息。毛某某悄然离开台州去向不明,而其父母尚已年迈,也无财产可供执行,执行失去线索,案件一度搁置。
前不久,毛某某从新闻媒体获知最高院最近推出的失信被执行人制度,想到自己一旦被纳入“黑名单”,这些年经营得刚有些起色的生意将会寸步难行,处处受到限制,毛某某感到前所未有的危机感。为避免对其商业造成更为严重的影响,毛某某决定清偿所有债务。
由于本案涉及的申请人众多且地方分散,又加上年代久远,很多申请人一时联系不上,但这似乎并不影响毛某某清债的“热情”,不顾酷暑似火骄阳,积极配合执行法官四处奔波寻找申请人。
当找到所有申请人并将22个案件全部履行完毕后,毛某某不无感慨道:“失信黑名单确实是把利剑啊!”
近几年,黄岩法院在重视办理新收案件的同时,加大对老案恢复执行的力度,尤其是最高院建立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制度以来,该院更是抓住这一契机,积极运用“新武器”使一些尘封老案得以起死回生。
从2014年7月1日起,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的被执行人会被禁止乘坐飞机与列车软卧、住宿星级酒店,限制在金融机构贷款或办理信用卡,不得担任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
但限制老赖乘坐飞机、列车软卧等措施仅仅是最高院与七部委签订的“构建诚信,惩戒失信”合作备忘录以来推出的先期举措,随着失信被执行人制度的不断深入和完善,各项限制措施将成为现实,老赖们的日子也将会越来越不好过,主动履行执行义务将是老赖们的唯一出路。林静朱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