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潘功胜出席了上月底中国金融学会在嘉兴举办的“民间金融规范化发展研讨会”。他在会上详细阐述了当前民间金融的运行特点、如何正确看待民间金融以及规范发展的举措。他要求总结推广民间融资备案管理等试点经验。
目前,我国有包括温州、前海、泉州等地在内的约10个国家级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这些试验区的总体方案中都或多或少地涉及民间金融的规范化发展问题,其中温州金改将“规范发展民间融资”作为改革任务之首。潘功胜透露,央行正会同相关部门,牵头制定《非存款类放贷组织条例》。
由于经济快速发展、居民财富快速积累以及企业融资需求大,民间金融近年来发展迅猛。通过2013年对分布在中国262个县28143户的访问,西南财经大学中国家庭金融调查与研究中心推算出中国民间借贷总体规模为5万亿元。市场机构和监管部门都做过相关抽样调查,但民间金融的隐蔽性使得其实际规模很难掌控。
在温州,《温州市民间融资管理条例》作为全国首部金融地方性法规和首部专门规范民间金融的法规,于2014年3月1日起正式施行,对大额民间借贷要求强制备案。截至10月9日,温州全市共备案民间借贷3495笔,总备案金额44.99亿元。越来越多的温州人学会拿起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的钱袋子。
潘功胜在研讨会上表示,备案制度对于促进民间借贷的阳光化、规范化,健全民间借贷的信用体系有重要的作用。从维护金融安全和社会稳定的角度看,有必要对融资规模超过一定金额和融资对象超过一定人数的民间借贷实施强制备案制,对融资额度较小、且相对安全的融资主体,采取自愿备案制。要探索建立对放债大户跟踪、监测和调查和民间借贷群发性异常突变情况调查制度,建设民间金融信息发布平台,公布民间融资加权平均价格,提高民间金融市场的透明度。
作为规范民间金融、缓解金融抑制现象的治本之策,潘功胜最后表示,要继续深化金融改革。他认为,民间金融和金融抑制有关,也反映了在微型金融的供给和需求之间存在不均衡。希望通过区域性的金融综合改革,为全国民间融资的规范化、阳光化探索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姚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