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财新传媒报道证实,全国信托登记中心确认落户上海,银监会对于全国信托登记中心落户上海已无异议。全国性信托登记公司尚处筹备中,需等到相关政策落地方可成型。据了解,目前相关法规正在起草中,全国性信托登记公司的发起形式、参股股东尚未最终确定。不出意外的话,今年年内将落地。
早在《信托法》颁布十周年(2011年)纪念研讨会上,就有法律人士指出,信托登记制度是信托关系确立的基础,也是保障信托投资人利益的客观需要,信托登记制度的缺失,已经成为制约信托发展的重要障碍。
信托登记指通过一定的方式,对有关财产已设立信托的事实向社会予以公布。就登记的基本内容而言,信托登记理论上大体可分为三类,即信托产品登记、信托文件登记、信托财产登记。
银监会主席助理杨家才认为,信托产品登记系统应有四个功能:产品公示、信息披露、确权功能和交易功能。
今年10月,上海浦东新区政府、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下称上海自贸区)管理委员会联合印发《信托登记试行办法》(下称《试行办法》)已正式实施,意在推动上海自贸区建立完善信托登记平台、探索信托受益权流转机制。
《试行办法》通过了浦东区政府立法和备案程序,是国内首个与《信托法》相配套的地方性法规,具有突破性。由于尚属地方性法规,适用管辖范围有限,对于信托受益权登记后能否真正取得对抗善意第三人的公示力,以及信托受益权质押登记能否取得优先处分和受偿权等关键问题尚未得到司法检验。
截至目前,全国性登记办法尚未出台,不过工作正在积极推进中。待到政策上无障碍,登记公司也将随之成立。“要先有政策指引,登记公司才能运作。前期参与筹备的机构可能将作为公司的发起人,不过最终控股、参股方都还没有结论。”一位参与前期筹备工作的信托公司人士表示。
刘卓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