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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人意外身故 保险公司来偿债

2014年12月09日 12:14:29 来源:科技金融时报 作者:

  近日,宁波市鄞州农村合作银行收到中国人寿鄞州支公司一笔8万元的理赔款。原来,该区高桥人倪某向该行贷款8万元时,投保了一份小额贷款人员意外险。日前,他在一次意外火灾中经抢救无效死亡,保险公司代为还款。这也是今年该公司理赔的最大一起此类案件。

  目前,该项业务主要针对鄞州区城乡“信用户”的“支农宝”贷款业务。由于是不需要抵押、也不用担保的信用贷款,借款人在还贷过程中存在许多未知风险,特别是一旦发生意外伤害事故,不仅借款人面临贷款偿还、家庭经济稳定等一系列问题,银行也面临贷款无法回收的风险。

  据中国人寿鄞州支公司相关负责人介绍,借款人在办理贷款业务中委托银行按照贷款金额向保险公司投保,借款人一旦发生意外伤害事故或意外伤害残疾,保险公司理赔款项将首先用于偿还银行的贷款,之后若有剩余的赔款,才能转移给其他受益人。这样,可以避免贷款人及其家庭在遭受意外时背负高昂债务,为借款人和银行系上“双保险”。

  目前,鄞州区已评定“信用户”10970户,授信金额4.47亿元,支农“宝”贷款余额3.07亿元。张文胜

[编辑: 李伟民]
(本文来源:科技金融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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