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日前,在浙江大学与湖州市市校合作第八次年会上,双方签约共建国家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
据悉,浙江大学与湖州市自市校合作第七次年会以来,围绕建设全省美丽乡村示范市的目标,深化“1+1+N”的现代农业产学研联盟建设,加大了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力度,拓展了教育、卫生、理论研究等领域的合作;建设发展水平有效提升,现代农业加快发展,公共服务趋向均衡,农民收入持续增加,农村社会和谐稳定;改革创新活力持续迸发,全面推进“三权”确权赋权改革,积极实施专项改革,加快重点区域改革;示范引领成果逐步呈现,美丽乡村创建继续领跑,全市80%的县区已创建为省级美丽乡村先进县区,多项行业标准超前领先。
2014年5月,国家发改委等六部委批复了《浙江省湖州市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方案》,湖州市成为全国首个地市级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这也为双方进一步深化市校合作提供了新的契机。根据共建国家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合作协议,双方将围绕实施市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方案,突出打造“四个区”即绿色发展先导区、生态宜居模范区、合作交流先行区、制度创新实验区,并构建科学合理的空间布局体系等“七大体系”,建设农村人居环境改善工程等“十大示范工程”。
会上,双方还签订了市校共同推进湖州依法治市合作协议、浙江大学支持湖州师院筹建“湖州大学”的合作协议。
通讯员陆兴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