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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境外直接投资试点今年将破冰

温州力争全国首批试点
2015年03月10日 13:06:48 来源:科技金融时报 作者:

  本报讯开放个人境外直接投资,温州期盼已久。昨天,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作政府工作报告时提到了“开展个人投资者境外投资试点”。此次中央高层的“放话”,让温州翘首以待的个人境外直接投资试点曙光初现。记者昨天从国家外汇管理局温州市中心支局了解到,个人境外直接投资,温州一直在为之努力,正在力争成为全国首批试点城市。

  随着我国对外开放程度的不断扩大,个人境外直接投资需求日益凸显,但在当前环境下,一些个人正常投资需求被迫通过地下渠道实现,这无疑对市场合理的投资需求形成了一定制约,而按照国务院2012年3月28日确定的温州金改12项任务,其中第四条便要求研究开展个人境外直接投资试点,探索研究建立规范便捷的直接投资渠道。不过,温州金改三年来,个人境外投资制度由于政策的原因,目前尚未取得突破。

  据了解,目前我国合法的个人境外投资主要有以下四大渠道:一是通过认购金融机构发行的QDII、QDLP、QDIE等跨境投资产品投资于境外有价证券。二是通过个人财产转移将资金汇到境外再开展投资。三是境内个人在境外设立特殊目的公司。四是通过境内代理机构参与境外上市公司员工持股计划、认购期权计划。

  “第二种操作不便利且容易踩外汇管理制度‘红线’,一不小心就踩进了地下钱庄,第三种的投资者身份和投资范围都有很大的局限性,真正常规化的途径只有QDII。”一位国有银行深圳分行副行长表示,“我国2006年推出的QDII制度,仅限于银行、基金、券商、保险等机构投资者,个人须认购相关产品,间接参与境外投资。”

  受2008年金融危机影响,QDII业务一度开展十分缓慢,2013年后才逐步加快发展。国家外汇管理局数据显示,截至2015年1月30日,我国共批准QDII投资额度820.43亿美元。2014年11月,央行发布《关于人民币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境外证券投资有关事项的通知》,正式推出RQDII制度。QDLP、QDIE等相关跨境投资制度也在上海自贸区、深圳前海试点,但仍仅限于机构投资者。

  在目前我国尚未实现资本项目可自由兑换,而我国居民财富已有一定累积的情况下,跨境投资需求和合规渠道的建设形成了矛盾。对此,此次全国两会上,政府工作报告提出2015年“开展个人投资者境外投资试点,适时启动‘深港通’试点”,将打破这一矛盾,并把这一工作作为2015年工作总体部署的内容之一。这意味着个人境外直投试点今年将放行。

  个人境外直接投资方案,包括人民币方案和外币方案,内容涉及跨境汇款、跨境直投、融资、结算及金融市场投资等。国家外汇管理局温州市中心支局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首批试点将由国务院总体部署,“温州一直在积极争取成为首批试点城市,做了大量的准备工作,还是很有希望的”,要争取个人境外直接投资试点,需要温州积极加强对接、加紧准备,推进项目库建设。

  今年2月3日,温州市金融办、温州银监分局等10家市直单位述政会曾透露,个人境外直接投资试点方案已上报国务院待批。

  本报记者尤成勇

[编辑: 姚俊英]
(本文来源:科技金融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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