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正值“新消法”实施一周年之际,为进一步提升金融消费者的权责意识和风险意识,构建和谐的金融消费环境,中国人民银行温州市中心支行在3月9日至3月15日期间组织全市30家银行业金融机构通过公益广告、网点宣传、广场宣传、知识竞答等多种形式,开展“金融消费权益日”主题系列宣传活动,引导金融消费者了解自身的各项法定权利、解决争议的正当渠道和方式,加强风险意识和决策承担责任意识。
“金融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是中国人民银行消费权益保护局每年在3.15期间针对金融消费者开展一系列有关金融维权方面的宣传。本次宣传主题包括:一是宣传“新消法”规定消费者享有的“安全权、知悉权、选择权、公平交易权、索赔权、受教育权、受尊重权”等权利和五种争议解决方式,告知金融消费者依法享有的权利及行使方式,解决纠纷的各种正当渠道及进行投诉的途径。通过“金融消费者权益日”活动,使金融消费者进一步准确理解自身的各项法定权利,引导金融消费者理性维权。二是强化对金融消费者风险责任意识的教育。加强对金融消费者的风险意识和为自己决策承担责任方面的宣传教育,让金融消费者明白“自享收益”的同时,要“自担风险”。帮助金融消费者提高警觉性,自觉远离和抵制非法金融业务活动,引导金融消费者进行风险自评,根据自身风险承受能力和相关产品的风险特征,选择适当的金融产品和金融服务。
此外,中国人民银行温州市中心支行中国银行温州市分行特开展“金融消费权益日”有奖知识竞答,欢迎广大消费者登入温州金融网(www.wzjr.cn)踊跃参与。
本报记者尤成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