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金改三周年迎来新征程。昨天在温州召开的“温州金改”新闻媒体发布会透露,浙江省温州市金融改革领导小组发布了《关于进一步深化温州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新12条”)。这是在原有金改12条的基础上,推出了新的12项金融改革举措。“新12条”将为温州金改的进一步深化与巩固“提质扩面”。
此次发布的“新12条”,包括支持法人金融机构发展、创新和优化金融产品与服务、深入农村金融改革、深化保险服务实体经济、支持互联网金融创新发展、发展多层次资本市场、建立政府征信长效体系、拓展外向型金融服务交流、构建区域金融稳定机制、创新司法实践保障金融稳定、推动地方金融监管创新和优化区域金融生态环境等内容。
2012年3月28日,国务院批准温州建立全国首家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确定金改12项重要任务。三年来,温州金改积极按照国务院确定的“12条”且行且进,已初步完成了11条,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主要有出台了全国首部民间融资管理法规,成为全国首批民营银行试点城市,全国首创民间借贷服务中心和民间资本管理公司,成立全国首个地方金融管理局,全国首发推进民间借贷利率市场化的“温州指数”,首创民间资本进入政府基础设施的“幸福股份”和“蓝海股份”等成果,实现了10个“全国第一”。
发布会上还透露,浙江省委、省政府认为,经过3年的改革探索,12项任务的改革方案中可操作的改革措施都已经得到实施,亟需根据新情况、新形势“提质扩面”,进一步丰富改革内涵。特别是金改要建立“问题导向”和“效果导向”的理念,有针对性地解决问题,让民营企业与老百姓有“获得感”,还要吸收全国13个地区金改的经验为我所用。由此,金改方案的顶层设计要进一步创新,向新领域突破,向纵深点开拓。
另外,昨天上午,由温州市金改领导小组主办、温州市人民政府承办的温州金融改革三周年暨金融支持实体经济座谈会在温召开。这是第三次在温召开浙江银行业支持温州实体经济发展会议。为进一步支持温州实体经济发展,温州银行业发布支持温州金改推进赶超发展宣言,推出支持温州实体经济发展10项举措。
本报记者邹雯雯李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