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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些交通事故不适合快速理赔

2015年04月17日 09:32:30 来源:科技金融时报 作者:

  快速理赔是保险的一种索赔方式,也就是被许多驾驶员俗称的“私了”,它是指在道路资源有限的情况下,在交通事故发生后,当事各方于现场填写好事故确认书,然后迅速将车辆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方,以免阻碍道路交通。利用快速理赔的方式处理较为轻微的交通事故,从许多方面来看是一种不错的选择,也是值得肯定的。但按照相关规定,在某些特定的情况下,有的交通事故需要保护现场并及时报警,若不然,可能难以获得保险公司的理赔,也就是说是不能“私了”的,这需要引起驾驶员朋友们的注意。以下几类情况不适合私了。

  A.造成人员伤亡的

  当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伤亡时,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因抢救受伤人员需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对于造成人员伤亡这类交通事故的责任认定比较复杂,更需谨慎,是不适合快速理赔方式的。

  B.事故双方有争议的

  快速理赔的前提是双方对责任的划分都认同,并共同达成赔偿协议。如果双方对交通事故事实成因存在争议,对事故的责任又不能划分,只能报警,由交警对现场情况进行勘查之后再进行划分。这种情况下不能私自将车驶离现场,以免造成无法对事故成因做出判断,导致责任无法划分。

  C.属于“三无”车辆的

  “三无”车辆是指无机动车号牌、无检验合格标志、无交强险标志。机动车无号牌,说明车辆不能合法上路;无检验合格标志,说明车辆未通过年检,也不属于交通部门“承认”合法的上路车辆;没有交强险标志,车辆也是不具备上路条件的。像这种“三无”车辆发生交通事故是无法向保险公司提出索赔的,还谈何快速理赔?

  D.载运危险物品车辆的

  当载运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以及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传染病病源体等危险物品的车辆发生交通事故时,要及时疏散人员,立即报警,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及社会影响,并由有关部门划定戒严区域,保护公众利益。有关部门还要根据具体情况,决定是否启动应急预案。至于理赔,那是事故处理完毕之后的事情。

  E.碰撞公共设施的

  道路两旁的建筑物、公共设施或者其他设施的物权都是具有归属的,撞坏自然是需要赔偿的。当驾驶车辆与其发生碰撞时,要按照规定保护现场并立即报警,由交警部门到现场调查取证,并出具《事故认定书》。

  F.无照驾驶的

  无论是尚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还是驾照丢失等原因,只要无法出示有效的机动车驾驶证,就相当于无证驾驶。无证驾驶属于保险免赔条款的内容。若无证驾车,出了事故不会得到保险公司的赔偿。

  G.酒后驾车的

  依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规定,因醉酒驾驶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的财产损失,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在商业险范围内,保险公司亦不负赔偿责任。按照规定,酒后驾车并没有排除在保险公司赔偿范围之外,但商业车险中,酒后驾车依然被列为免除责任。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后驾车的,与酒驾等同。

  H.当事人不能自行移动车辆的

  “当事人不能自行移动车辆”是指驾驶人受伤无法开车或者是车辆损坏无法启动的情况。对于此类事故需要报警,由交警进行处理,不能采用快速理赔的方式。

  石是

[编辑: 李伟民]
(本文来源:科技金融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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