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胜根叶惠君陈湘
上周2015年凭证式(二期)国债发行。近年来,在我国经济结构转型及经济运行进入“新常态”的过程中,国债作为积极财政政策的组成部分再次扮演了重要角色,2009~2014年每年国债发行规模均保持在14000亿元以上,国债作为稳定理财的一大选择,一直受到众多投资者的喜爱。
国债的种类及作用
1981年以来,我国所发行的国债按券面形式主要包括无记名国债、国债收款单、凭证式国债、储蓄国债(电子式)和记账式国债。其中,凭证式国债和储蓄国债(电子式)可统称为储蓄国债。目前,我国发行的国债主要是储蓄国债和记账式国债。
1.凭证式国债是指面向城乡居民和社会各类投资者发行(2012年起仅面向个人投资者发行),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凭证式国债收款凭证”记录债权的储蓄国债。其票面形式类似于银行定期存单,利率通常比同期银行存款利率高,是一种纸质凭证形式的储蓄国债。
2.储蓄国债(电子式)是指面向个人投资者发行,以电子记账方式记录债权的一种不可上市流通的人民币债券。
3.记账式国债是指以电子记账方式记录债权的可流通国债,记账式国债的券面特点是无纸化,投资者购买时并没有得到实物券或凭证,而是由债券登记托管机构在其债券账户上进行记录。记账式国债主要是针对有现金管理需求和较强理财能力的机构投资者进行资产保值、增值的要求而设计的国债品种。
国债的作用主要有:一是筹集长期建设资金;二是弥补财政赤字;三是执行宏观经济政策;四是调节季节性资金余缺。
储蓄国债与记账式国债的异同
储蓄国债与记账式国债均为财政部发行并还本付息的人民币国债,其不同之处在于:
1.发行对象不同。储蓄国债面向个人投资者发行;记账式国债面向全社会发行,个人投资者可以通过记账式柜台交易试点商业银行和证券交易所市场购买部分期次记账式国债。
2.利率确定方式不同。当前,储蓄国债利率由财政部和中国人民银行比照储蓄存款基准利率,结合金融市场情况确定;记账式国债利率通过记账式国债承销团成员招投标确定。
3.流通属性不同。储蓄国债不可以上市流通,记账式国债可以上市流通。
4.变现方式不同。储蓄国债可以按照有关规定,通过提前兑取、质押贷款等方式变现;记账式国债可通过上市交易、回购等方式变现,交易价格随市场变化波动。
5.到期前终止投资的收益预知程度不同。储蓄国债投资者可通过提前兑取方式提前终止投资。储蓄国债提前兑取条件在发行时就已明确规定,因此投资者提前兑取所能获得的收益是可以预知的,不承担市场利率变动带来的价格风险;记账式国债投资者可通过二级市场卖出方式提前终止投资,但二级市场交易价格跟随金融市场变化而波动,有可能高于或低于发行面值。因此,购买记账式国债于到期前卖出,收益是不能预知的,投资者要承担市场利率变动带来的价格风险。
无记名国债的兑付
截至2000年,我国发行的所有无记名国债均已到期,无记名国债持有者可到当地人民银行公布的商业银行兑付网点办理兑付业务,兑付利息按原有规定利率计付,逾期不加计利息。
对于1981年后发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库券,由于持券人保管不慎,造成残破污损的,可视其残破污损程度予以兑付处理,但出现以下情况,可不予兑付:一是无法鉴别是否确属真券的;二是残留部分不合乎最低兑付标准的;三是故意涂改、挖补、拼凑,使国库券残破污损的。
国债收款单的兑付
截至1997年,我国发行的国债收款单均已到期,但由于部分经办单位和债权单位的机构、体制、人员发生了很大变化,有些债权单位关、停、并、转或者持券人死亡,其所持有的国债收款单所有权出现了转移、名称变更、收款单遗失等情况,导致部分国债收款单仍未兑付。目前仍持有未兑付的国债收款单的债权人,应及时与收款单属地人民银行国库部门取得联系,兑取国债收款单本息。
办理单位收款单兑付业务时,须提供的材料包括:收款单收据联、单位介绍信(介绍信上应注明收款单位名称、开户行账号和开户行名称)、单位经办人的身份证及复印件和联系电话。办理个人收款单兑付时,须提供的材料包括:收款单收据联、开户行账号和开户行名称、持单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和联系电话。
特殊情况的收款单(收款单收据联存在,但债权人与持单人名称不一致或者收款单收据联遗失的),也可以办理兑付。具体的兑付条件应咨询当地人民银行国库部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