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钱不还存银行,还玩起失踪,以为事过多年,自己已被法院“遗忘”,殊不知他一直没离开过法院的“视线”。日前,台州市黄岩区人民法院以冻结银行账户的方式,迫使严某主动“跳”出履行债务,并对严某恶意躲避执行的行为开出了5000元的罚单。
2009年8月,黄岩人严某在妻子方某和朋友严甲、严乙的担保下,向黄岩农村合作银行申请融资了18.9万元。借款到期后,严某和三个担保人都没有还款。2012年6月,银行将严某和三个担保人告上法庭要求还款。法院经审理后,判决严某返还银行借款18.9万元及利息、罚息、复息,三个担保人承担连带责任。
2013年5月,银行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通过财产查控,法院从严某银行账户处强制执行到9.7万元执行款,但没有其他任何可供执行的财产。除了严某的银行账户之外,法院对其他三名被执行人的银行账户也同时进行监控,随时关注账户资金动态。这些年,严某也一直行踪不定,与法院玩起了“躲猫猫”。
今年4月,经办法官对该案再次进行地毯式的财产查控,意外发现严某妻子的银行账户里“躺”着10.8万元存款,立即依照执行程序对这笔款项进行冻结。
款项一冻结,严某就急得“跳”了出来,主动来到法院要求结案。经办法官对严某恶意逃避执行的行为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最后经法院主持,严某与黄岩合作银行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当场支付了借款本金17万元,余额分期归还。鉴于严某已履行了法律义务,并认识到自己的错误,法院遂决定对其处于5000元的罚款。
经办法官表示,被执行人不要心存侥幸,如果通过恶意转移、藏匿、变卖财产,利用法律的漏洞或者出逃等方式,拒不执行法院生效判决,逃避责任的,还有可能要承担刑事责任。林静杨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