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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向子女提出赡养要求也须依法有据

2015年07月24日 10:58:26 来源:科技金融时报 作者:

  孝顺父母天经地义,可是在现实生活中,在面对父母一些不当要求的时候,以“孝顺”作为标杆的子女在超出自身能力要求的时候,又该怎么办呢?

  83岁的杜红菊养育了一子一女。41年前丈夫早逝,杜红菊顶着莫大的生活压力将彼时16岁的女儿詹晓岚和14岁的儿子詹钢抚养长大。当时,了解母亲辛苦的詹晓岚姐弟俩就曾暗自发誓:将来母亲老了,一定要好好孝顺母亲,让她安享晚年。

  长大后,两人各自成家,对母亲杜红菊百般照顾。因为詹钢一家收入宽裕,便自觉承担了赡养杜红菊的主要经济义务,詹晓岚则在1998年下岗后,为了方便照顾母亲,在杜红菊居住的小区内开了一家便民小超市,平日里上门给母亲做做家务,送菜送水。因为杜红菊拒绝与子女同住,多年下来,一家人也习惯了这样的相处方式,十分和谐。

  然而让外人没有想到的是,这样母慈子孝的一家人,会因为赡养问题对簿公堂。

  随着年龄的增大,杜红菊将生活的重心逐渐放到了保健和保养上。一开始,詹晓岚姐弟俩对母亲热衷保养的行为和心态是支持的。但渐渐地,他们发现杜红菊走入了另一个极端,不仅大量购置吃都吃不完的保健品,还经常自费参加某牌保健品到外地的促销、推广活动。眼见着杜红菊平日越来越节省,钱却都花到了购买保健品上,而且已经80多岁的年龄,还坐着长途车参加相关保健品在外地的各种活动,詹晓岚和詹钢无论是从经济上还是安全上,都十分担心。但是人老了,好像就变得固执了,詹晓岚姐弟俩起初劝说时,杜红菊还会好脾气地辩解,时间一长,杜红菊听见詹晓岚姐弟俩的劝说就烦,甚至到了发脾气大骂儿女不孝的地步。阻止不了母亲对保健品的疯狂,詹晓岚和詹钢敢怒不敢言。

  杜红菊自己是工人退休,每月有1000多元的退休金,随着退休金的逐年增加,到了2015年,杜红菊每个月可以拿到大约2100元的退休金,平时高血压、感冒的日常药品,都是詹钢开好了给送过来的,除此以外,詹钢每月给杜红菊1000元的生活费。而日常的吃穿用,基本上都是詹晓岚包揽的,因为詹晓岚自家开了小超市,杜红菊缺什么,詹晓岚就给送什么。除去这些,一般来说,杜红菊没有什么需要花钱的地方。

  然而自2013年起,杜红菊大量购买保健品几乎花光了自己的全部积蓄,因此,2014年底,杜红菊向詹晓岚和詹钢提出自己的生活费不够,要求两人每人每月给自己1500元的赡养费。

  詹钢认为母亲的钱全花在了保健品上面,根本不是正当花销,劝说无果后,便拒绝了增加赡养费的要求。詹晓岚则因为经济拮据,没有能力每月负担1500元的赡养费。

  恼怒的杜红菊将詹晓岚和詹钢告上了法院,要求法院判令姐弟俩每人每月支付自己赡养费1500元。

  庭审中,詹晓岚和詹钢都表示自己没有不孝顺,相反,两人一直都十分重视母亲的生活和感受。詹钢表示,按照当地的生活水平,母亲每月3100元的费用如果正常生活,根本花不完,但是自己仍旧同意母亲的要求,每月将赡养费增至1500元,但要求母亲以后不要再买保健品,而且詹钢认为姐姐詹晓岚生活困难,希望母亲不要再向詹晓岚索要赡养费。

  主审法官也依据杜红菊的实际情况,劝说其购买保健品要适量适当,不要陷入极端。

  最终,经过法庭调解,杜红菊母子三人达成一致意见:詹晓岚负责照料杜红菊的生活起居,詹钢每月给付杜红菊赡养费1500元,杜红菊答应子女以后尽量少购买保健品。

  法官表示,对于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我国《民法通则》、《婚姻法》、《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中都有规定。然而,实践中也常常会出现这样的情况,作为父母一方,因为存在不当需求,如本案中杜红菊沉迷于购买保健品或是其他例如存在婚外情等不当原因,日常花费巨大而要求子女给付过高赡养费,或是明明作为父母一方,已经有足够的生活来源,但由于存在家庭矛盾或是仅仅为了给儿女添堵,便起诉要求子女索要赡养费情况。那么,类似情况下,对于父母提出的于情于理都有些“过分”的要求,子女是否必须满足呢?

  我国《婚姻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由此可见,父母要求子女给付赡养费的前提,是其“无劳动能力”或“生活困难”。如果父母一方经济来源丰厚,无论经济上还是生活上都不存在生活困难,对于父母一方的无理赡养要求,确有困难的子女是可以拒绝的。

  什么情况下父母要求索要赡养费的请求才算是“过分”或“无理”呢?除了道德上的主观评判,法律对此又是怎么认定的呢?

  法官表示,在司法实践中,索要赡养费的案件是否能够获得支持,以及赡养费给付的具体数额,主要是根据子女的经济情况及父母的实际需求,以及当地的经济水平来确定的。一般来说,如果子女家庭的人均月收入低于本市最低生活保障线时,一般视为该子女无力向父母给付赡养费。因为赡养父母虽然是法定义务,但这种情况下,即便判决支持了父母的诉求,判决也很难得到实际的执行。但是不需给付赡养费,并不代表不应承担其他的赡养义务,如保障老人住房及基本的生活需求及对老人的护理等。如果子女家庭确有能力承担的,法院会按照当地经济水平,结合双方的实际生活情况酌情判定赡养费的数额。(本文人名均系化名)

  吕斌

[编辑: 李伟民]
(本文来源:科技金融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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