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越来越多的农户将农房抵押以获得生产经营所需的资金。今年中央一号文继续聚焦三农,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有“改革试验田之称”的温州农房抵押贷款试点走在全国前列。温州银监分局最新数据显示,截至9月末,农房抵押贷款余额72.4亿元,农房抵押贷款试点走在了全国的前列。
温州银监分局人士表示,温州部分银行业金融机构试点办理集体土地农民自建房抵押贷款,将集体土地上建造的农民住房,视同国有土地上的房产办理抵押贷款,使得数量庞大农村“死资产”转化为“活资本”,拓宽了农民的融资渠道,有力地支持了农民的创业和新农村建设。“如今越来越多的农民脱离了对土地等自然资源的依赖,走上了创业致富的道路。传统的农村金融服务方式已无法满足这些农民的需求,集体土地农民自建房抵押贷款业务是个‘资金库’。”
据悉,乐清市温州较早开展农房抵押贷款地区。2007年,乐清市农村合作银行率先破题,试行“农房抵押贷款”。申请贷款的农民以“房产证+土地使用证+村委会认可书”作抵押物,经审核后给予房屋市场评估价60%~80%的贷款资金,贷款手续迅速、简便。随后,该模式在龙湾、瑞安、苍南、平阳等县、市区相继探索。2012年,温州市委、市政府出台《关于推进农村金融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作为配套系列政策之一的《关于推进农房抵押贷款的实施办法》随后实施,自发开展的农房抵押贷款有章可循了。
据介绍,农房抵押贷款借款期限一般在两年之内,借款利率一般比国有土地房产抵押高,比保证贷款低。借款人在签订贷款合同后,需持房产所有权证,向房管登记部门办理抵押登记,将集体土地证和房产他项权证一并交付银行入库保管,后发放贷款。此外,农房的作价方式也较为灵活,由借款人自行报价后,信贷员及管理人员凭借丰富的农村信贷工作经验,在调查分析的基础上与借款人进行协商。
一银行人士表示,随着政策面上的支持,在集体土地农民自建房抵押贷款中,银行可通过处置抵押物以实现债权,增强了在农村加大信贷投放的信心。“银行要下沉重心服务三农,农房抵押试水能积累农民贷款风险管控经验,为进一步做好农村金融服务工作打基础。
记者 邹雯雯 通讯员 张建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