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农村土地、住宅、经济林木、集体经济股权、农业装备、农业产品等动产、不动产,均可以授托代管融资了。”这是日前从温州市瓯海区普惠金融农民资产授托代管融资领导小组(扩大)会议上传出的消息。据悉,这在全国尚属首次,打通了农村金融“最后一公里”。
当前,农民贷款门槛高、程序繁琐,且农村土地、住宅、经济林木、集体经济股权、农业装备、农业产品等动产、不动产,因产权制度、登记流转制度不健全,无法直接转化成抵(质)押品,难以向银行贷款融资,导致农民持有的资产成为闲置资本、“沉睡”资产难以盘活。试行农民资产授托代管融资新模式,旨在减轻农村“担保链”问题,满足农民创业资金需求,进一步激发农村发展活力。
所谓农民资产授托代管融资模式,是指农户以自有的动产、不动产及其他经济权益作为抵(质)押担保物,采取书面承诺方式,向贷款金融机构申请贷款。抵(质)押担保物包括农房、农村商业经营房、股份经济合作社股权、农村土地(林地)承包经营权、林权、农业装备、农畜产品、大宗订单(仓储)、农业商标、品牌认证(书)、农房拆迁协议安置房和小微厂房、汽车、贵重物品等农民认为有经济价值、银行认为可以托管的风险可控资产。授托代管后,银行应视同抵(质)押品给予办理相关贷款,授托代管的动产、不动产在代管履行期间,财产处置权及处置收益归属银行所有,未经代管银行书面同意不得擅自处置代管财产。
在实际操作方面,该区建立“银社合作”新模式,以瓯海农村商业银行为试点贷款金融机构,试点至2017年。目前,由实施“三位一体”农村合作体系建设的温州瓯海农合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作为“银社合作”银行协作单位参与,实行社员(农户)申请贷款,村社、公司和银行三方联合议贷运行机制。也就是说,申请贷款的社员(农户),要向主办银行方与协助方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经济合作社)、“三位一体”公司作出代管承诺,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经济合作社)作为申请预约接单单位,接单后及时向银行、公司报告贷款需求,约时进行议贷,并由银行决定是否放贷。贷款以小宗代管小额信贷为主,原则在50万元以下,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对超额有需求的仍按原有贷款模式进行。
据悉,该区将加快农村产权交易登记平台建设,依法合规开展农村土地承包权、宅基地权、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股权等各类产权交易。瓯海农村商业银行董事长潘志坚介绍,目前,该行近期先行试点70个村,并将在试点的基础上全面推行。
通讯员 黄松光 本报记者 李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