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经济新常态下,怎样的政商关系才有助于企业的良性持久发展?4月26日,《“新型政商关系”研究报告——给企业家的七点建议》(下称《报告》)在北京大学朗润园正式发布。《报告》通过总结80多个政商案例的一手资料和深度访谈,寻找经验与对策,为企业构建新形势下的政商关系提供建议。
2014年6月,就反腐新形势,北京大学国家发展研究院财经法经奖学金班成立“中国政商关系研究”课题组,周其仁、薛兆丰教授担任顾问,历时近两年完成此《报告》。
《报告》认为,反腐将成为一种新常态,政商关系将在政治、经济大势的变化中进入新局面。企业需要更能规避风险、更有利于企业长远发展的新型政商关系。市场配置资源能力和空间的增加,职业经理人与企业家二代更现代化的管理思维,将使中国的政商关系发生巨大的变化。
《报告》为企业构建新形势下的政商关系提供了七点建议:
一是企业家要自设底线。企业家要有“底线意识”,即判断自己的行为是否超出了社会容忍度。企业家的底线高于社会底线,有利于企业的长久生存和发展。很多生存得长久的企业认清了社会均衡值,基本上守住了法律和道德底线,因此避开了很多潜在的陷阱和危险。
二是复利最优。所谓“复利最优”,是说企业在处理政商关系时,应从长计议,选择低风险且可持续的运营策略,而不是高风险且不可持续的运营策略。即使企业没有通过不健康的政商关系获取短期的超额利润,但因为稳妥,每年利滚利,最后收益仍然是惊人的。
企业家是做百年老店,基业常青,还是赚钱第一,捞一笔走人,决定了企业复利积累的收益上限。企业在选择发展战略时,应该遵循复利最优原则,在一个较长的企业生命周期里,寻找生存与发展的平衡点。企业家要勇于放弃眼前需要通过权力寻租获得的短期利益,转为追求长远利益,通过复利积累的方式,赢得企业和个人的最大收益。
三是专注发展核心竞争力。核心竞争力决定了企业是否容易陷入不良政商关系,只有核心竞争力强,能创造好业绩,为社会提供好的产品和服务的企业,才是真正安全并能走得长远的企业。相反,如果仅仅靠短期利益的驱动,那么企业卷入不健康政商关系的机会也较大。企业自身拥有创新思维以及知识产权,是企业发展业绩的关键,也是企业能够妥善处理好政商关系的前提。
四是以法人关系替代个人关系。政商关系包含两种含义,过去常指作为官员个体与企业家之间的私人关系,或曰官商关系。现在也指政府与企业法人之间的公共关系,或曰政企关系。提倡以第二种关系逐渐替代第一种关系。政商关系未来发展方向是制度化与规范化,个人因素将会逐渐减弱,企业法人与政府之间的交往将取而代之。
五是识别政府的政绩需求。企业与政府可以形成合力,推动社会发展,而这种合力也受政府官员的欢迎。减少低价值沟通的益处是,始终确保企业的行为经得起推敲和时间考验。更多依靠政绩识别和顺势而为的政府关系管理方式,一方面可能有助于政府达成政绩目标,另一方面也达成了企业目标,是双赢结果。
六是利用行业协会力量。企业在政商关系博弈中,应该逐渐从企业个体行动走向行业组织行动,在企业个体力量有限的情况下,借助行业组织的帮助,与政府方面达成对话效率更高,风险更低,效果也更可靠。借助商会这种制度化的政府关系管理方式,可以减少单个企业与政府对话的成本和风险,增加企业的话语权。
七是走出去。摆脱旧有的不健康的政商环境,到更规范的地方求发展。对于民企来说,政商关系的一种腾挪办法是上市,或到海外扩张发展。企业一旦上市,就脱离了原本的发源地成为公众公司,在处理政商关系上也较有优势。
本报记者 王宝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