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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肯德基使用“微信支付”被诉商标侵权

2016年11月03日 15:18:52 来源:经济参考报 作者:
  近日,北京中欣银宝通支付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宝通公司”)以上海肯德基有限公司使用“微信支付”涉嫌构成商标侵权为由,向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法院责令被告立即停止以任何方式使用“微信”商标提供收付款方面的金融服务,判令被告赔偿原告经济损失人民币50万元。10月27日,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法院受理了该案件,并定于12月1日开庭审理。

  银通宝公司的诉状称,公司的“微信”商标注册于2011年7月20日,属于《商标注册分类表》中第36类金融服务方面的注册商标。银宝通公司从来没有将“微信”注册商标以任何形式许可给原告之外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去使用。

  银通宝公司方面表示,2015年5月20日,银通宝公司一员工去上海出差时,在沪河南北路联富二楼的肯德基喝热豆浆,身边没带现金,看见可以用“微信支付”的营业广告,即拿出手机进行支付。为了确保安全,该员工在支付的同时拍了照片,上面显示了交易信息,标明“微信支付完成”、当前状态“支付成功”的字样,还有付款金额、付款时间、服务商、支付方式、交易单号等方面的信息,收款人是上海肯德基有限公司,与此同时,后者还给该员工开具了正式的税务发票。

  诉状认为,原告合法享有“微信”注册商标在金融服务领域的专用权应当得到法律保护,被告在相同的金融服务方面擅自使用与原告服务商标相同的“微信”商标,属于服务商标侵权行为。有鉴于此,依据《商标法》第六十三条规定,要求法院责令被告立即停止以任何方式使用微信商标提供收付款方面的金融服务,并立即销毁在其营业场所摆放的侵犯原告微信商标专用权的宣传广告,判令被告赔偿原告经济损失人民币50万元;判令被告承担原告的律师费及调查取证等方面所发生的费用人民币6万元,前述索赔金额暂截算至起诉之日。

  据记者了解,除上海肯德基有限公司外,银通宝公司此次还以同样理由,分别起诉了北京趣拿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苏果超市有限公司、青岛丽晶大酒店有限公司、杭州屈臣氏个人用品商店有限公司、广州百佳超级市场有限公司等多家企业,相关法院正在立案审查中。

[编辑: 王姝]
(本文来源:经济参考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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