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您当前的位置 : 科技金融网  ->  投资  -> 正文

私募将迎全国范围现场检查

2018年02月13日 10:56:54 来源:科技金融时报 作者:

  私募行业即将迎来全国范围内的新一轮现场大检查。

  证监会私募部近日向各地证监局发送《关于开展2018年私募基金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集团化跨辖区私募机构、管理非标债权的私募机构、其他存在问题风险线索的私募机构这三类私募机构被纳入重点检查对象范围。

  目前,检查工作尚处准备阶段。现场检查将于3月1日启动,持续至6月15日。

  《通知》明确,根据《私募投资基金现场检查工作指引(试行)》要求,结合私募基金行业合规风险状况,2018年私募基金专项检查按照差异化检查原则,以问题风险导向为主,确定重点检查领域,包括集团化跨辖区私募机构、管理非标债权的私募机构、其他存在问题风险线索的私募机构。具体选取要求和重点事项如下:

  首先,涉及集团化、跨辖区和兼营类金融业务的私募机构,即被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5家及以上且合计管理规模在50亿元及以上的情况。将此类机构纳入检查,检查抽取比例不低于1/3。主要从合规和风险防控两方面,检查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不同私募机构之间,以及私募机构与其他机构之间控制关系、业务往来、资金往来、产品嵌套情况,核查关联交易是否存在利益输送,业务隔离和风险隔离是否有效,信息披露是否充分及时完整,是否存在“自融自担”以及是否建立防范利益冲突机制等情况,摸清跨辖区和跨领域等方面的风险隐患。

  其次,管理非标准化债权资产的私募机构。将管理非标准化债权资产规模在50亿元及以上的私募机构纳入检查;管理规模在10亿~50亿元的私募机构由证监局自主确定抽查数量和抽查对象。主要从风险防控角度,重点检查可能存在的“资金池”业务、保本保收益、影子银行风险、杠杆运用、流动性问题和信息披露等问题。

  最后,其他存在问题风险线索的私募机构。将日常监管发现问题风险线索的私募机构、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提供问题线索的私募机构、存在证券异常交易被证券交易所采取自律措施的私募机构纳入检查,由证监局自主确定抽查数量和抽查对象。结合日常监管和自律管理已发现的线索,主要从资金募集、投资运作、信息披露等方面检查是否存在违反《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新八条底线”的行为,以及从风险防控的角度核查是否存在非法集资风险等。

  吴海燕

[编辑: 王姝]
(本文来源:科技金融时报)
  • 科技金融时报
Copyright © 2014 kjjrw.com.cn. All rights reserved. 浙ICP备14017371号-1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33120170005

联系我们

地址:杭州市文一路115号
举报电话:0571-87089618
法律顾问:北京京师(杭州)律师事务所陈佳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