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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金整治办:资管业务要持牌经营  

2018年04月17日 09:38:37 来源:科技金融时报 作者:何飘飘

  近日,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了《关于加大通过互联网开展资产管理业务整治力度及开展验收工作的通知》,要求加大力度整顿通过互联网开展的资产管理业务。其中,监管层明确资产管理属于特许经营业务,须纳入金融监管。按照要求,依托互联网公开发行、销售资产管理产品,须取得中央金融管理部门颁发的资产管理业务牌照或资产管理产品代销牌照。

  网贷之家研究院院长于百程认为,此次互联网资管的整治文件,是继对校园贷、首付贷、金交所、现金贷等业务整治之后,又一个重磅监管政策。“互联网平台进行定向委托计划、收益权转让等业务一直是一个监管盲区,在P2P业务监管明确之后,这类业务不允许通过网络借贷信息中介平台来操作,部分平台将上述业务进行拆分,有些平台则主打定向委托融资。此次整治文件对此类业务进行了明确监管,口径较为严格,后续基本没有了操作空间。”于百程表示,对于P2P网贷平台来说,平台本身具有互联网资管业务,或者将其剥离、分立为不同实体的平台,监管方会将分立之后的实体视为网贷平台的组成部分,一并进行验收。在网贷平台备案冲刺阶段,该通知对这类平台的备案将产生较大影响。

  “这次文件要求较高(存量业务6月底之前清零),措施严格,从发行和销售(包括“引流”)两个方面进行整治,这也体现了‘金融监管要长牙齿’的严监管、强监管精神,将有利于维护正常的金融市场秩序,保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中国人民大学重阳金融研究院高级研究员董希淼说。

  董希淼告诉记者,非持牌机构依托互联网开展资产管理业务,违法违规行为更多、隐蔽性更强。“如果不对非持牌机构进行约束,允许它们继续非法违规经营,资产管理业务的乱象将得不到根治。所以在规范传统金融机构的同时,必须对非持牌机构的资产管理业务进行规范。这也体现了金融监管部门防范金融风险坚持‘两手抓’方针,即一手抓正规金融机构,一手抓非持牌机构。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做到金融监管全覆盖,不留死角和空白点,进而减少监管套利,降低风险隐患。”

  董希淼强调,“文件核心的要求就一点——持牌经营。无论是发行资产管理产品还是销售资产管理产品,必须持牌经营,即持有中央金融管理部门颁发资产管理业务牌照或资产管理产品代销牌照。这里需要强调的是,地方政府和地方金融管理部门发放的一些许可证,并不算牌照。”

  互联网金融行业人士刘风表示,文件里提到的内容,其实此前在《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等法规中都有提及,算不上新出的规定,只是重申和深化。但在备案关键时间段再次重申,可见落实中央“所有金融业务都必须纳入监管”的决心和行动。

  刘风认为,在P2P网贷方面,如有上述文件中提及的违规情况,可能影响备案,而且处置是严厉的,但还是给出了存量消化的时间。上述文件中特别提到了和交易所合作的情况,需要说明一下的是,此前由于借贷金额限制,不少P2P网贷公司采取了绕道交易所的方法变相突破,但在相关的交易所整顿的过程中,也是不被许可的。

  刘风强调,总的来说,就是资管业务要持牌经营。

  本报记者何飘飘

[编辑: 王姝]
(本文来源:科技金融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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