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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基“T+0”赎回限流万元以内

2018年06月05日 09:21:05 来源:科技金融时报 作者:

  日前,证监会与央行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货币市场基金互联网销售、赎回相关服务的指导意见》(下称《指导意见》),从五方面对货币基金赎回和销售进行规范。其中包括对单个投资者持有的单只货币市场基金,设定在单一基金销售机构单日不高于1万元的“T+0赎回提现”额度上限。

  货币基金T+0业务,是指投资者一旦申请赎回后,不需长时间等待,资金能够当日甚至实时到账。

  证监会称,由于市场机构近年来无序竞争和误导性宣传,货币市场基金快速赎回业务已经背离其“普惠、小额、便民”的初衷,使投资者忽略货币市场基金自身蕴含的投资风险属性。同时,也使垫支机构面临一定的财务风险,市场极端情形下易引发流动性风险,存在系统性风险隐患,亟须加以规制。

  此次发布的《指导意见》要求,仅有具备基金销售业务资格的商业银行才能为“T+0赎回提现业务”提供垫支,并对该要求设置6个月过渡期。同时,《指导意见》还禁止货币基金份额直接进行支付,禁止非银支付机构向货币基金投资者提供以货币基金份额进行消费、转账等增值服务。

  但是,对于单只货币基金而言,规定只限制了单个投资者单一销售机构的“T+0赎回提现”额度,若该投资者可通过多个销售机构进行T+0赎回提现,或将可以突破单日1万元的额度上限。此外,《指导意见》并未对T+1赎回等其他业务模式新设相关限额。向家莹

[编辑: 李伟民]
(本文来源:科技金融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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